****手机保护套生产及制造项目审批前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手机保护套生产及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09日至2026年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省****广场南路2号 邮编:526200
联系电话:0758-****033 传真:0758-****000
| 项目名称 | ****手机保护套生产及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龙甫镇燕岭村地段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创美云(广****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龙甫镇燕岭村地段,占地面积为18277.08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10577.0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49.5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计划在原有厂房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主要从事手机保护套生产,年产手机保护套1000万个。通过本次改扩建后,原审批的生产(实木)家具部件5000万件/年,(板木)家具部件5000万件/年,(铝材)家具部件3000万件/年,(钢材)家具部件3000万件/年等共1.6亿件家具部件,铝材20000吨/年,金属门窗50000m2/a,中空玻璃(自用)480吨/年、夹胶玻璃(自用)480吨/年等生产内容取消,不再建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污染物治理工艺:①废气: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漆雾收集后经“水幕帘+气旋喷淋净化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②废水:项目调漆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及定期更换,不外排。项目水幕帘用水、气旋喷淋净化塔用水、喷枪清洗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及定期更换,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标准后,近期回用于厂内绿化用水,不外排。远期待市政管网配套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标准后,排****处理厂作后续处理。③噪声:项目须合理采取防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④固体废物: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项目的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