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本比选项目**区余家镇、余家镇千银、后山镇、****处理厂设施设备提标改造工程已由****承建,项目业主为****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砖、碎石、砂材料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通知。
1.2建设地点: **区余家镇、余家镇千银、后山镇、弹子镇区域。
1.3建设规模:页岩标准砖(240*115*53mm)约150000块;烧结多孔砖(200*115*95mm)300m3;机砂(0.25-0.5mm)1000吨;碎石(5-30mm)3000吨。
1.4本次谈判的材料采购费暂定金额约:47.85万元。
1.5计划采购周期:180日历天。
1.6谈判范围:本工程项目所需 砖、碎石、砂材料采购。
2.谈判人资格要求
2.1本次谈判要求谈判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本次 谈判材料 生产能力的厂家或经销商等,其经营范围和权限应满足本次谈判材料的要求,并依法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建筑材料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所提供产品必须满足各项检测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充分的供应保障能力,具备相应售后服务能力。
2.2本次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谈判。
2.3本次谈判谈判单位必须为**本地企业。
2.4提供承诺书(对产品质量、供货时间的及时性、提供增值税专票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模板详见谈判文件)。谈判人必须按国家规定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谈判人为一般纳税人。
3. 谈判时间、地点及要求
3.1谈判时间:2026 年 10 月 14日下午16:00。
3.2谈判地点:****一楼小会议室(**市**区王牌路1108号)。
3.3谈判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公司鲜章)
3.4竞选保证金人民币 0.5万元,****银行转帐方式公对公转入发包人账号。中选人的竞选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退还或自动冲抵部分工程保证金,未中选人的竞选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退还,中选人拒绝缴纳保证金或在谈判公示期满后7天内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其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谈判时竞选单位需现场提供竞选保证金凭证)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310********00115578
4.联系方式
谈判人:****
地 址:**市**区王牌路1108号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谈判代理部门:****招采中心
地址: **市**区王牌路1108号
联系人:丁辉
电话:191****5935
邮箱:
****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