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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定政办发〔2022〕42号)、《****卫生健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定卫〔2023〕28号)的有关规定,****幼儿园托育部)自主申请,****中心、区教育局分类审核,区卫生健康局复核确认,拟对9家幼儿园托育部发放建设补助,8家社会****幼儿园托育部)发放运营补助。现将相关机构的建设情况、运营情况和补助金额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580-****060。通讯地址:**区**路289号509室人口家发科。
附件:1.**区2026****幼儿园托育部建设补助审核结果名单.xlsx
2.**区2026年第二期拟发放社会****幼儿园托育部)运营补助审核结果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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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