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食管镜(带光纤)及配套手术器械。
二、预算金额:28000元。
三、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四、资格要求
合格****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且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材料。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且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标书代写
五、采购项目一览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台)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 1 |
食管镜(带光纤)及配套手术器械 |
28000 |
1 |
28000 |
六、技术要求
1. 钳头、窥视管、钳杆和吸引管等与人体接触部的零件应采用医用不锈钢材料制造,该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 YY/T0294.1-2005 中 C 钢号和 M 钢号的要求。
2. 食管窥镜、钳、吸引管的外表面应光滑、圆整,管和杆应平直,不得有锋棱、毛刺及明显的碰伤、划痕等缺陷。
3. 食管窥镜头端圆滑,表面刻度应准确、清晰;各部件的连接部位牢固可靠,焊缝平整光滑、无脱焊或堆焊现象。
4. 食管****工作部的表面粗糙度 Ra 值:≤0.8μm;钳头、钳杆不大于0.2μm,钳柄不大于3.2μm,吸引管外表面不大于0.2μm。
5. 带光纤食管窥镜的照度不低于3000lx。
6. 食管钳在窥镜管内插拔自如,无卡滞现象。
7. 钳头二片应相互吻合,无错口、偏摆、咬口现象。钳齿清晰完整,无缺齿、烂齿、毛齿、卷刃及崩刃等缺陷。
8. 钳子开闭轻松灵活、松紧适度、无卡滞现象。
9. 钳头的张开角度不小于 40 °。
10. 剪切钳有良好的剪切性能,碗口钳应有良好的咬切性能。
11. 钳子应有一定的弹性和夹持力。
12. 配置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食管窥镜 |
插入部外径器械通道最小宽度≤9mm 插入部外径插入部分最大宽度≤13mm 工作长度250mm±10mm |
支 |
1 |
带光纤 |
| 2 |
食管窥镜 |
插入部外径器械通道最小宽度≤11mm 插入部外径插入部分最大宽度≤15mm 工作长度300mm±10mm |
支 |
1 |
带光纤 |
| 3 |
食管窥镜 |
插入部外径器械通道最小宽度≤10mm 插入部外径插入部分最大宽度≤16mm 工作长度360mm±10mm |
支 |
1 |
带光纤 |
| 4 |
食管窥镜 |
插入部外径器械通道最小宽度≤13mm 插入部外径插入部分最大宽度≤17mm 工作长度380mm±10mm |
支 |
1 |
带光纤 |
| 5 |
食管窥镜 |
插入部外径器械通道最小宽度≤12mm 插入部外径插入部分最大宽度≤18mm 工作长度400mm±10mm |
支 |
1 |
带光纤 |
| 6 |
食管钳 |
器械杆径≤φ4;工作长度:460mm±10mm |
把 |
1 |
鳄口 |
| 7 |
食管钳 |
器械杆径≤φ4;工作长度:460mm±10mm |
把 |
1 |
鸭口 |
| 8 |
食管钳 |
器械杆径≤φ4;工作长度:460mm±10mm |
把 |
1 |
圆口左弯 |
| 9 |
食管钳 |
器械杆径≤φ4;工作长度:460mm±10mm |
把 |
1 |
圆口右弯 |
| 10 |
吸引管 |
直径≤φ3;工作长度:450mm±10mm |
支 |
1 |
|
| 11 |
吸引管 |
直径≤φ4;工作长度:450mm±10mm |
支 |
1 |
|
| 12 |
吸引管 |
直径≤φ3;工作长度:450mm±10mm |
支 |
1 |
|
| 13 |
食管剪 |
器械杆径≤φ4;工作长度:460mm±10mm |
把 |
1 |
直剪 |
| 14 |
食管钳 |
器械杆径≤φ4;工作长度:460mm±10mm |
把 |
1 |
抓紧钳 |
| 15 |
食管钳 |
器械杆径≤φ4;工作长度:500mm±10mm |
把 |
1 |
直头钳 |
七、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或交货期)、交货地点(或实施地点)
1、实施时间(或交货期)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装调试。
2、交货地点(或实施地点)
实施(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费、设备费、税费等完成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验收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新机器。
2、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一致,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3、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4、成交供应商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比选人确认。(验收时,双方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作出开箱记录并签字确认)。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需求文件规定要求,且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中选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四)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
1.1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期不低于1年。
1.2售后服务内容
1.2.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2.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1.2.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遇设备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设备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1.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3.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
1.3.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原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五)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八、评选方式:最低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供应商响应文件首次报价后,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二次手填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若出现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小组按照投票表决(简单多数)原则排序。标书代写
九、其他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加竞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竞价,否则为无效响应;
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加竞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加竞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5、本公告采购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十、准备资料
1、报价表(格式自拟,包括产品名称、厂家、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
2、设备易损件报价表(格式自拟)
3、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不提供此文件。
所提资料是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并用密封袋装好现场递交。
十一、竞价时间:2026年9月19日14:30
十二、竞价地点:****2号楼5楼会议室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侯老师,153****7097
****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