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6年******服务区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赣发改交通〔2026〕607号
省国资委转报《****集团2026年******服务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函》(赣国资函﹝2026﹞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服务区提质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6﹞81号)要求,提高服务区公共服务**利用效率,带动地方文旅融合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建设2026年******服务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服务区、赣****服务区、******服务区。其中,****服务区位于G70福银高速乐温段(桩号K587+700,东经115°55′45.100″,北纬28°50′0.722″);****服务区位于G45大广高速(桩号K3033+600,东经114°46′20.340″,北纬25°46′44.949″);****服务区位于S30永武高速(桩号K45+200,东经115°21′29.874″,北纬29°19′33.033″)。
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北、**北、****服务区升级改造。具体如下:
(2****服务区改建工程:新增站务房设施1处(含预制一体化机房、网路设备、存储设备等)、新增ETC2+1门架;新增2个车道的收费机电设备(含收费车道设备、监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等),交通安全设施;绿改硬工程约1117平方米、改匝道约320平方米(长92米、宽3.5米)、匝道铺装绿化约80平方米,以及门架拆除移位。
(3****服务区改建工程:新增站务房设施1处(含网路设备、存储设备、配电柜等);新增2个车道的收费机电设备(含收费车道设备、监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等),交通安全设施;绿改硬工程约1000平方米、**站务房约180平方米、拆除门卫室约50平方米,以及门架拆除移位。
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收费站设计指南》(T/CHTS 10138-2024)等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110.72万元,全部为资本金,由****自有资金解决。
五、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采取沉砂池处理、选用低噪声工程设备、洒水抑尘等大气、水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按本文附件有关规定依法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厅关于2026年******服务区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函》(赣自然资函〔2026〕1452号)《****运输厅关于2026年******服务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行业意见的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请****按照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十二、请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开工、建设、运营监管,加强全过程风险防控。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6年9月28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2026年******服务区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运输厅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设 计 | | | | | | | 核准 |
| 监 理 | | | | | |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 | | | |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其 他 | | 核准 | | 核准 | 核准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工程中,设计、监理、建筑工程估算金额分别为39.38万元、22.33万元、174.81万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公共**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4〕81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在**省公共**交易网等规定的公共**交易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 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