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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局授权,我局承担**县呷拉乡亚龙村山洪沟治理项目(卓达曲)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具体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 联系电话:0836-****606,传真:0836-****606,邮编:626700 通讯地址:**省**州**县**街38号****二楼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县呷拉乡亚龙村山洪沟治理项目(卓达曲) | **** | 2026/10/12 |
| 经办人:齐沙沙 | 领导审签:吕体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