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石林县采购有关规定,石林县**镇区数据核实确认工作已获准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石林县**镇区数据核实确认工作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报价总价(包含数据核实至成果入库备案产生的所有费用)不得超过此控制价,否则视为报价无效处理。
(三)采购内容:按照《****办公室关于分送**镇区数据并开展核实确认的函》要求开展工作,工作内容包含:核实确认2025年**和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初步成果,完善2021年镇区范围成果,并制作满足要求的矢量数据库,确保成果通过审查,并按规范入库备案。
(四)合同履行期限及质量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成果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自然**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程序与方式
(一)提交报件文件
有意向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交相应材料,材料的内容至少包括: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社会代码证书复印件;
3.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服务承诺等相关材料;
5.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
上述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于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或邮寄至我局507室。
(二)评审
******局将所有报价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察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因素,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并与其正式签署技术服务合同,对未入选的供应商不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石林县石林中路小**红绿灯口国土大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3360
****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