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5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需要进行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年处理28万吨粗铁精矿重选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处理28万吨粗铁精矿重选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项目总投资:598万元
建设地点:**省**州**县**镇包家山铅锌洗选厂内,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51′15.430″,北纬23°34′2.181″。
建设内容:**3条粗铁精矿重选生产线,设计年处理28万吨粗铁精矿。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方式、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办法”中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方式采用网络公开、当地报纸版面公开及建设项目所在地告示栏粘贴三种方式进行了同步公开。
公众对《****年处理28万吨粗铁精矿重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电子版查阅方式:
链接: https://pan.**.com/s/1BGqBeQ3NCOg9-YzmY7eA0w 提取码: rcgt
公众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为到****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政府行政机构、****社区、村民小组、居民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s://pan.**.com/s/1xZHg-F5ZOd7XsfMXqJiFOw 提取码: 3wdt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6日(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州**县**镇包家山铅锌洗选厂内
邮政编码:654399
联 系 人:汪智捷
联系电话:130****9527
邮 箱:****@q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省****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郊上**
邮编:650000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0871-****6466
****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