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10月13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
宁夏-中卫-沙坡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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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厅关于2026年10月13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6-10-13 14:33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92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 0951-****920

通讯地址:****市**区**西路99-9号

邮编:75001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徐套330千伏输变电工程

****市**区境内

****

报告书

**众望****公司

(一)徐套330kV变电站工程:**330kV****电站1座,360MVA主变压器2台,电压等级为330/110/35kV;330kV出线间隔2个;110kV出线间隔12个;每台主变35kV侧装设2组30Mvar并联电容器、1组30Mvar并联电抗器。

(二)天都山~徐套33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71.0km,采用单、双回路铁塔架设,共建杆塔174基。

(一)电磁环境:合理布置站内电气设施设备,采用户外HGIS配电装置,减少电磁干扰,****电站周围电磁环境影响;线路路径选择******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径,避让了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通过控制导线对地以及交叉跨越距离等措施,确保本项目及其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相关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变电站施工应先修筑围墙,然后进行站内施工,合理布置施工机具,避免噪声源强较大的机械同时进行施工作业;位于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施工区域设置不低于2.5m隔声围挡;需在夜间施工时,应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三)水环境:项目施工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无搅拌废水产生。变电站施工营地设置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灌注桩基础施工和电缆拉管施工时,设置泥浆池、沉淀池处理泥浆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干化泥浆按照《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2-2026)》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线路采用一档跨越河道、冲沟的方式通过,不在河道中立塔,禁止向河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施工营地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垃圾场处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租住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垃圾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拆除塔基混凝土、施工弃渣等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送往当地主****处理场进行处置(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五)施工扬尘:变电站周围设置彩钢板围挡,围墙采用装配式围墙和装配式建筑物,减少土建工程量,施工现场定期进行洒水作业,临时堆土进行遮盖,开挖出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大风天气停止土石方作业等措施,施工车辆驶出施工场地**行除泥除尘处理,严禁车轮带泥上路行驶。输电线路施工区域采取适时洒水降尘,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开挖土方及时回填等措施,防范扬尘污染。

(六)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变电站施工**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存放用于植被恢复,施工生产生活区活动场地采取硬化覆盖。施工结束后,站区采取硬化、碎石覆盖或铺设方砖,围墙外设置截排水沟和护坡,临时占地采取植被恢复,电源和供排水管线施工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复耕和植被恢复。线路施工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采取避让、减缓、修复、补偿措施,线路穿越农田时应尽量避开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立塔,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在不妨碍机械化耕作的前提下,尽可能沿田间道路、沟渠、田坎铺设;在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时优化路径方案,减少了生态保护红线内穿越长度与立塔数。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跨越场、索道操作场等临时占地;线路塔基优先考虑原状土基础,丘陵山区全方位高低腿设计,减小开挖面,避免破坏植被和扰动地表。施工前对占用耕地、天然牧草地等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集中存放并进行苫盖和回填利用。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铁塔上安装防鸟刺降低鸟类碰撞/触电风险,减少线路运行期对鸟类的影响。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国家及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该区域作业,采取围栏、警示等就地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将施工前剥离的表土按照土层的顺序回填,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植被恢复应根据当地原有地形地貌进行林、灌、草结合的方式恢复,耕地恢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恢复。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施工应采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设置围挡、围栏或警示带等限界措施,设置明显的边界标识,严禁施工人员和机械超出范围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红线内野生动物活动的干扰;除已取得相关许可的施工区域外,禁止采摘、砍伐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植物;优先表土剥离,并将剥离产生的表土集中临时堆放、进行苫盖,必要时使用装沙土的编织袋作为护坡;施工临时堆土堆放时间超过3个月,应对临时堆土进行苫盖、定期洒水保湿、播撒草籽(易成活、生长快的乡土种)进行临时植被恢复;临时堆土堆放期超过6个月,还需配套临时排水沟、护坡等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措施。开展生态监测,确保工程实施不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造成破坏。施工结束后,须及时开展土地整治、布设草方格沙障,并种植固沙草本或灌木。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但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