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隧道施工设备租赁招标招标人为******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土建六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时运输车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24.9km。共计包含1站1区间1出入场线。分别为航城站、**公园站~航城站区间、****车辆段出入段线,路线长4.08km。
2.2招标范围: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台) |
租赁时间/批次 |
进场时间 |
设备承诺出厂年限 |
备注 |
| A |
拖板车 |
20-40T |
月*台 |
4 |
6 |
2026/11 |
5年内 |
双班 |
| B |
平板车 |
9.6m |
次 |
6 |
170 |
2026/11 |
5年内 |
运距83KM |
| 平板车 |
9.6m |
次 |
6 |
70 |
2026/11 |
5年内 |
运距68KM |
|
| 平板车 |
9.6m |
次 |
6 |
70 |
2026/11 |
5年内 |
运距134KM |
|
| 平板车 |
17.5m |
次 |
8 |
170 |
2026/11 |
5年内 |
运距83KM |
|
| 平板车 |
17.5m |
次 |
8 |
70 |
2026/11 |
5年内 |
运距68KM |
|
| 平板车 |
17.5m |
次 |
8 |
70 |
2026/11 |
5年内 |
运距134KM |
|
| 平板车 |
13m |
次 |
6 |
185 |
2026/11 |
5年内 |
运距83KM |
|
| 平板车 |
13m |
次 |
6 |
85 |
2026/11 |
5年内 |
运距68KM |
|
| 平板车 |
13m |
次 |
6 |
85 |
2026/11 |
5年内 |
运距134KM |
(1)以上为预计租赁工程量,最终租赁数量以现场双方签认的结算数量为准。要求提供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租赁单价包含租赁费、折旧、大修、日常维修保养(含耗材及备件)、资质手续、安全设施配备、操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等)、财产保险、利润、逾期付款补偿、食宿条件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住房、床、食堂),投标人出租期间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风险费用等。(月租的食宿招标人承担(行李自理),临时租赁的投标人承担。)
(3)A包件燃料在合理范围内由招标人承担;B包件燃料费由投标人承担。
(4)租赁设备进出场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月租进退场按照合同约定条款,临租进退场费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技术性能及指标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环保要求,投标设备投入项目使用时的出厂时间不得超过5年,满足招标人施工生产需求。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有效设备操作证件。(另外要求车辆产权****公司名下车辆,设备必须提供车辆合格证、****公司及地铁项目要求的车辆保险金额等资料。)
2.3招标编号(采购方案编号):****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招标设备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租赁商,本次招标接受不同品牌的生产商或租赁商投标,设备需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租赁商应该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
3.5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件(如有)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7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标书代写
3.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或仲裁,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21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必须完成投标报名并购买标书)。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出售,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6年10月21日17时00分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地铁20号线项目临时运输车标书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必须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10月21日17时00分前发至邮箱:****@ccccltd.cn,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方能下载采购文件,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地铁20号线项目临时运输车标书费用。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二公局****公司
账号:443********3005648640
开户行:****分行
特别提醒:逾期收到的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将无法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建议投标人合理规划购买标书时间。
4.3供应商投标权限须知:
(1)已在网并已通过“****”层级审核的供应商或已增加该层级为**单位的供应商及该层级上级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
(2)已在网但未增加“****”为**单位的供应商,需进行**意向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3)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供应商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选择:****,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日17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必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于开标前密封完好后****公司单据日期为准)。邮寄地址:**省**市**县******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土建六工区项目经理部,收件人:齐接贺,联系电话:186****2603。(密封包装外封皮包括投标人全称、投标种类名称、招标编号等信息)标书代写
5.3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同时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也将予以拒收。
5.4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17时00分,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1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9.2保证金方式:银行转账或“交建保”电子保函(请登录“中交招采网”电子投标室-保函栏目,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
10.1付款条件: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95%(其中30天内支付80%款项、60天内支付10%款项、90天内支5%款项)。
采用承兑汇票方式的,到期期限为6个月之内的产生的贴现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到期期限大于6个月小于等于12个月的由乙方承担6个月贴现费用,其余贴现费用由甲方承担。
10.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5%;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1.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1.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招标人:******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土建六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省**市**区**街道航城大道中交二公局**地铁20号线二期土建六工区
联系人:齐接贺
电话:186****26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丝路致远国际
联系人:郭金鑫
电话:029-****0814
电子邮箱:****@ccccltd.cn
|
1
|
平板拖车
|
配备双班司机
|
9%
|
辆
|
|
2
|
平板拖车
|
运距83KM
|
9%
|
辆
|
|
3
|
平板拖车
|
运距68KM
|
9%
|
辆
|
|
4
|
平板拖车
|
运距134KM
|
9%
|
辆
|
|
5
|
平板拖车
|
运距83KM
|
9%
|
辆
|
|
6
|
平板拖车
|
运距68KM
|
9%
|
辆
|
|
7
|
平板拖车
|
运距134KM
|
9%
|
辆
|
|
8
|
平板拖车
|
运距83KM
|
9%
|
辆
|
|
9
|
平板拖车
|
运距68KM
|
9%
|
辆
|
|
10
|
平板拖车
|
运距134KM
|
9%
|
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