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出口加工区房屋拆除残值、****停车场出租单价评估
2.项目单位:****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含两栋厂房合计约4800㎡的残值评估,三处合计约10栋厂房出租单价评估、一处停车场出租单价评估。
4.项目预算: 12000.00
5.资金来源:自筹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资产评估资质或房地产评估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并具备动产评估的专业经验。
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00至2026年10月19日17:30(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 无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2026年10月20日9时30分
2.报价地点: ****管委会 14楼1408室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经开区华山路39****管委会14楼
联系人:郭**
电 话:139****4559
六、服务需求或货物技术参数
1、两栋厂房合计约4800㎡的残值评估,厂房建设年代为2000年左右,为钢结构厂房,出具****交易所挂牌(有一****公司);
2、共计约10栋厂房,****园区,出具出租单价评估报告;
3、一处停车场(信义六期)出具出租单价评估;
4、上述三个项目分别出具评估报告;
5、评估时需综合考虑成本法、市场法等因素,出具最具备经济效益的报告。
七、评审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标书代写
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八、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所有报告出具后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服务地点:经开区**、北区等
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质保期限: 1年
供应商报价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企业简介;
3.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及上述综合评分资料、报价资料,打印盖章装订成册;
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密封送达。
****(盖章)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