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处理厂)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980
电子信箱:dchbhpk@lc.****.cn
通讯地址:聊****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52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处理厂) | **省**市郑家镇驻地北侧、聊郑路以北、烟墩村以东 | **** | ******公司 | ****处理站位于**区郑家镇聊郑路以北、烟墩村以东,占地面积33.5亩,建筑物面积976.4平方米,主要建设污水处理系统一套,粗细格栅、气浮池、A2/RPIR池、深度处理池、消毒池、污泥储池、组合处理池、综合楼、综合工房等建构筑物;购置水泵、罗茨风机、曝气系统、加药装置、压滤机等设备。工艺流程:粗细格栅预处理一A2/RPIR一深度处理一消毒出水。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处理规模12000吨/日的能力。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处理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气浮池、储泥池、叠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A2/RPIR池厌氧段管道收集,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能够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修改单表4的二级标准。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污水处理厂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气浮池+A2/RPIR生化池+深度处理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后达标后尾水经张炉集分干渠排放至马颊河。出水指标CODcr、BOD5、氨氮、总磷日均值能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总氮日均值能够执行《****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4809-2025)表1中D标准;CODcr、氨氮、总磷、总氮瞬时值能够执行《****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4809-2025)表1中D标准。氟化物能够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 3416.4-2025)5.3.1限值要求(氟化物:2.0mg/L);其余相关因子能够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项目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水泵、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减震基础、水下布置、隔声降噪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项目 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栅渣、污泥、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检测废液、废填料、废机油、废机油)、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栅渣、污泥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物供应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外售综合利用;检测废液、废填料、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2 | 年加工3000吨精密钢管项目 | **市**区**镇南**西北侧丁颜路西侧** | ******公司 | **守安****公司 | 该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0平方米,其中车间1700平方米,办公及生活用房120平方米。购置设备:冷轧机8台、压力机1台、冷拔机2台、锯床2台、校直机1台,设备不包括高耗能淘汰类落后设备。原材料主要为钢管管坯,冷轧钢管生产工艺为:管坯一冷轧一校直一切头一成品入库;冷拔钢管生产工艺为:管坯一冷拔一校直一切头一成品入库。可达到年加工精密钢管3000吨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在合法取得项目建设权、土地使用权后施工建设。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冷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油雾。冷轧废气通过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油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990-2019)表 1 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无废水外排。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项目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风机等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项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及铁泥、废轧制油及油泥、废净化器滤芯、循环油槽废滤网。切削液现用现购,厂区不贮存,盛装切削液的容器由厂家收回重复使用。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桶、废切削液及铁泥、废轧制油及油泥、废净化滤芯、废滤网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3 | 年喷涂2500吨金属件项目 | **省**市**区道口铺街道聊冠路下堤路口向北100米(道口铺供电所北邻) | ******公司 | ******公司 | 项目租赁现有车间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新购喷粉房2间、固化炉1台。所购设备不包含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原料为塑粉、金属件,生产工艺为:金属件-喷粉-固化-成品。年用电量12万度、天然气10万立方。承诺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区道口铺街道国土空间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在合法取得项目建设权、土地使用权后施工建设。 |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固化过程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有机废气。喷粉废气经大旋风+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过程采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固化废气(包括天然燃烧烟气、塑粉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关于印发的通知》(聊气办发2019年39号)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能够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中排放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能够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项目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发出的电磁噪声,建设单位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评价结论项目 项目运营期间固废包括废树脂、除尘器集尘、废滤芯、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生活垃圾。废树脂、除尘器集尘、废滤芯、废包装袋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