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1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县地籍数据库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全面整合不动产与自然**产权数据,构建“一张图”统一产权底板,支撑自然**管理全链条业务协同,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对本项工作进行报价,请各单位进行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成果要求
1.项目名称:**县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
2.工作内容:****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已有不动产地籍数据,按照《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TDT 1015.1-2024)要求,对**县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成果进行转换入库,构建**县地籍调查数据库。依托**县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管理系统升级,建设地籍数据库成果管理系统,支撑地籍数据库运行。
3.成果要求:按照《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进度安排,2026年需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数据整理入库,补充完善宗地图形数据,建立全流程地籍调查新机制,初步形成统一产权底板。
4.项目服务费控制价:50万元。
二、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作业单位递交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报价单(需明确报价金额、服务承诺等核心内容,有单位名称并盖章);
2.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四、注意事项
1.作业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将取消其竞争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询价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作业单位的资格、信誉、财务等状况进行进一步核实与调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3.采购人保留对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如有变更或补充,将及时发布公告。
4.费用说明: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本询价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加急标书代写
(二)报价递交方式
1.本次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资料两种方式。具体地址如下:**自治区**市五******局二楼。加急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邮寄文件的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询价方:****
地址:**自治区**市五******局二楼
联系人:刘永强 电 话:137****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