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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0-13
| 项目名称 |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县**省**南州**县新桥镇新桥村鹏昇纸厂内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53930.5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皮祖乔 |
| 联系人 | 刘前胜 | 联系电话 | 181****7766 |
| 项目投资(万元) | 5486.42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5-2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利用****厂房54栋建筑屋顶(包括成品仓库、车间、干煤棚等)建设光伏系统,安装32972块标准功率为650Wp的高效单晶硅组件,总装机容量21.4318MWp。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当部分工程完成后,结合隔离带绿化,及时对裸露地进行绿化。对于施工期建材的堆放场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并恢复植被。2.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选择适合当地土壤生长的草籽进行播种,在光伏板基础附近遮阴处,改种生长能力强、受光照制约较小或者喜阴的草本植物,提高植被覆盖率。3.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4.根据工程特点,对各施工场地及时回填、平整,恢复施工迹地,种植绿化树种等措施进行生态补偿。 | ||
| 承诺:**** 皮祖乔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皮祖乔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6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