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中心、ICU、中心供应室、输血科)装修及净化工程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并重新上传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本项目变更后的完整招标文件,认真知悉最新招标要求。本次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保修期限的要求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中的“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3年。”,变更为“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2年。”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约定第(14)条的要求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补充约定“第(14)条:调试与检测:项目竣工后,需由承包人自行自检合格并提交检测合格报告给发包人,经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审核(包括空气洁净度、压差、温湿度等综合性能检测),取得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须确保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方可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变更为“(14)调试与检测:项目竣工后,承包人须自行检查合格并向发包人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合格报告。发包人有权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检(包括空气洁净度、压差、温湿度等综合性能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合格报告后,施工方可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三、本补遗通知及变更内容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产生实质性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本次补遗通知发布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满足15日的要求,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的时间和地点参与开标并完成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全文涉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网上开标地点的相关内容均按招标公告时间执行。标书代写
注:本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发出的补遗通知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发出的本补遗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发布的补遗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