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领域“检测多、检测假、检测贵”等突出问题,重拳整治“花钱买合格”、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管理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检验检测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无证或超范围经营:未经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或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开展检验检测、出具报告证书的行为。
(二)资质造假与违规使用: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出租、出借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标志、报告的行为。
(三)出具虚假或不实报告: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未按标准规范检测,存在调换样品、篡改数据、减少项目、降低标准,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
(四)持续符合性缺失:检验检测机构关键人员、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仍违规开展检测活动的行为。
(五)虚假宣传与利益输送:以“包过”“免送样”“直出证”“加急保过”等虚假宣传招揽业务,违规收取费用、串通检测、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六)网络欺诈:网络平台、直播主体、第三方中介等虚构检测服务、伪造查询渠道、利用假报告假证书实施欺诈的行为。
(七)价格违法行为:检验检测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实施价格欺诈、强制捆绑服务、违规分包项目的行为。
(八)不正当竞争:检验检测机构串通涨价、结成价格同盟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九)申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申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行为。
(十)监管履职问题: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履职不力、执法不严、利益输送等风腐及违纪违法的行为线索。
(十一)其他违法行为:其他违反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
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一)电话举报:0734-12345;0734-****075
(二)邮寄举报:地址:**省**市**区长湖街10号;邮编:421000;收件人:****管理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科
(三)现场举报:可直接前****管理局907室提交材料。
四、举报要求
(一)内容客观真实: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报告、招标文件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查反馈。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法律责任:严禁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管理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