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包三:蔬菜类 | |
| 标段编号:**** | 截止时间:2026-10-18 23:59:00标书代写 |
| 项目名称:2026年大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 |
| 招标人:**** |
包三:蔬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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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大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项目名称)
征集公告
1.采购条件
(2026年大宗食材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项目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机关单位食材供应的安全性、稳定性及成本可控性,通过集中采购方式征集优质供应商,统一采购米面油、肉类、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材。本次入围分为三大类、七个包、30个单项,应征人可以兼投兼中。
(一)生鲜类
包一:肉类:(1)猪肉、(2)牛肉、
包二:禽肉类及水产海鲜类:(3)鲜鸡、(4)鲜鸭、(5)鲜兔、(6)点杀兔、(7)土鸡、(8)土鸭、(9)鱼、(10)虾
包三:蔬菜类:(11)所有的蔬菜、(12)水果
包四:豆制品类:(13)豆腐、豆干、千张(14)魔芋、(15)豆芽、(16)凉粉、(17)河粉、(18)米粉、(19)水面
(二)粮油干杂类:
包五:(20)米、(21)面粉、(22)油
包六:(23)干杂及调味品 (24)蛋 (25)挂面 (26)红苕粉条 (27)红苕淀粉
(三)奶制品类:
包七:(28)奶粉、(29)纯牛奶、(30)乳品饮料类
2.2入围数量:
①如果各包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总数不大于20家的,则全部入围。
②如果各包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总数大于20家的,则根****分所得分数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前20位的入围。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包一(肉类):投标人如为屠宰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如为肉类配送/经销商,须提供上游屠宰企业有效的《定点屠宰许可证》,投标人须承诺所供肉类随货提供对应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保证来源合法;
包二至包七:①投标人为食品生产厂家:提供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若经销外购食品的,另须具备食品经营相关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
②投标人为经销商/配送商:提供投标人自身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回执》,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生产厂家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蔬菜、鲜果、鸡蛋等食用农产品无需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及备案材料,但投标人须承诺货源合法、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本注不适用于包一肉类项目要求。
(2)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供应商可提供2023~2025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2023~2025年度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②供应商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公司章程(复印件)};④也可提供承诺函 ;标书代写
(3)供应商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企业信用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其它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政府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平台供应商管理办法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其他禁止情形: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3 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3.1联合体成员要求: 。
4.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4.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平台系统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4.2登录地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首页供应商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在服务平台上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4.3供应商应****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4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电话:183****4608。
5.1获取时间:从2026 年10月 14日起至2026年10月18 日 23:59时止(**时间)。
5.2获取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下载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采购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3咨询电话: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183****4608联系咨询。
注:已有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账号的均可获得采购文件参与采购。
□6.1线上开标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在线上传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6.2线下开标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密封完整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扫描件电子档1份到开标地点:**市**新区景屏路54号**灯具家居建材城商业楼三号楼四层2号、3号。(不接受邮寄)。标书代写
6.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6.4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7.1发布公告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上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缴费平台技术服务费、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答疑等。供应商无账号的,须在平台完成注册(选择**意向方完成注册即可)。
7.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标书代写
7.3.1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3.2采用线上开标模式的,供应商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n/)进入操作管理界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仅接受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线上响应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供应商慎重对待。线上响应文件要求上传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文件扫描件,供应商应保证上传响应文件的唯一性,若有任何选择和保留将做废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在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电子标服务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卫生局)1幢1层,****工业园文星大道纬四路物流园库区办公楼202、203****储备库物流园仓房SDOP20 ;
联 系 人:柏女士;
电 话:151****895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景屏路54号**灯具家居建材城商业楼三号楼四层2号、3号;
联 系 人: 谢女士;
电 话: 0825-****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