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原资质及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 人,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现更正为: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 人,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二、原招标文件邮寄相关条款:
C. 若邮寄,另加 50 元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现更正为: C. 若邮寄,另加 50 元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毁或丢失承担责任。
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