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 真:022-****4777
联系电话:022-****4753
通讯地址:**区**道389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气动元件生产线环保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 SMC(**)**** | **市** 区****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通盛路 17 号 | 联合泰泽****公司 | SMC(**)****位于**市**区****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通盛路17号,该公司现有生产线产生的钝化水处理浓液、磷化废液和废切削液作为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为进行危废减量化,该公司拟投资129万元建设“气动元件生产线环保技术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拟新增3套减压蒸馏设备及配套设施(表面处理车间2套、****处理站1套),其中表面处理车间的2套分别用于处理该车间铬盐钝化处理线含铬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钝化水处理浓液和磷化处理线产生的磷化废液,设计年处理钝化水处理浓液300吨(减量率约为75%)、磷化废液75吨(减量率约为80%),****处理站的1套用于处理全厂机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设计年处理规模300吨、减量率约为72.5%)。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员工实行两班制,每班8h,年运行250天。 | (1)废气 项目废切削液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及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报告书预测结果,DA003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其他”行业限值要求,NH3、H2S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处理钝化水处理浓液产生的凝结水引入现有含铬废水处理装置(采用“絮凝+电渗析+膜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铬盐钝化处理线,处理磷化废液产生的凝结水回用于磷化处理线;处理废切削液产生的凝结水****处理站(采用“破乳+气浮+ABR 厌氧反应工艺+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与现有工程的废水共同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排放。根据报告书结论,废水总排口处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项目3套废液减量化区域的储罐、存储桶等均架空设置,且该区域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围堰。若发生泄漏,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新增噪声源为室内的3套减压蒸馏设施,经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东侧、北侧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夜限值要求,西侧、南侧能够满足4类标准昼夜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3套减压蒸馏设施分别产生的过滤杂质、浓缩液、废过滤膜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场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SMC(**)**** 在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结合公众参与工作内容,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 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