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县建陶企业煤焦油转移监控系统采购服务项目
二、项目基本要求
(一)监管目标:在我县辖区28家建陶企业煤焦油储存场所布设监控探头,实施远程监控。
(二)设备性能要求:监控探头应满足高清成像要求,昼夜图像清晰,可清晰识别车辆号牌;应具备智能分析功能,包括视频丢失检测、遮挡检测、入侵 / 绊线 / 运动检测、物体移动 / 遗留检测、视频异常检测,并具备防篡改能力。上述具体技术指标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联网技术要求》(HJ 1480—2026)执行。系统应支持手机 APP 查看及多账号分级管理。
(三)数据存储要求:监控数据存储周期不少于30天,支持视频回放及异常情况报警记录查询。
(四)运维服务要求:服务方应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建立健全运维台账。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修复正常,并制定逾期修复扣分标准,作为服务费用支付依据。服务方应实时推送油罐车进出厂信息,重点推送夜间油罐车进出照片等信息,确保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预警上传至监管端。
(五)系统可靠性要求:监控系统应安全、稳定运行,网络及设备安全可靠;应配置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确保停电时设备可正常工作 12 小时以上。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具有相关安装、运维等业务经营许可范围且配备足够技术力量。
(二)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电话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报价材料应含报价单,需列明软件、硬件相关技术参数,以及服务项目总价和各细项价格。
(四)报价材料含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信用证明(“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五)报价材料应在2026年10月18日前提交,可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63.com,或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县梅城镇梅溪路76号)。
备注:若有疑问请联系祁颖华(电话:138****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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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