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6万吨碳酸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2025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中心1楼(336000)
| 项目名称 | ****年产6万吨碳酸锂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园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6万吨碳酸锂技术改造项****工业园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区(南),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30′47.156″、北纬28°9′6.444″,全厂总占地面积约557.91亩。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技改内容为:①保留现有一系列2万吨碳酸锂产能,取消现有三系列2万吨碳酸锂产能,将现有二系列2万吨碳酸锂产能调整为4万吨碳酸锂产能且将盐法焙烧工艺技改为酸法焙烧工艺、将原料锂云母调整为锂辉石,技改后全厂6万吨碳酸锂总产能不变。②将109车间原有2条锂云母焙烧回转窑生产线技改成2条以锂辉石为原料的酸法焙烧生产线,同时改建 108车间浸出工艺,利用108车间、113车间进行浸出渣无害化处置工序。③铷铯盐提取工序新增盐酸提取工序,副产品增加氯化铷及氯化铯。④现有水洗生产线不再作为单独项目运行,不再外购焙烧锂渣进行水洗(原外购**南****公司焙烧锂渣),技改后仅对厂区内自产锂渣进行水洗,水洗后水洗液回用于生产,不单独提取卤水。⑤根据附件中宜****公司于2025年8月出具的测绘报告,本项目现有厂界存在部分区域位于锦**线1km范围内,本次评价对现有厂界进行整改建设新围挡,重新调整厂界的边界范围,原厂界1km范围内设备拆除不再使用;整改后新厂界均不在锦**线1km范围内。 本项目生产工艺:(1)一系列生产工艺主要为以锂云母、二系列部分卤水、硫酸钙、碳酸钠、回用的钾钠混合盐、氢氧化钙、氢氧化钾、二次除杂净化剂、深度除杂净化剂为原辅料,经配料成型、烘干焙烧、破碎磨粉、浆化浸出、过滤、净化除杂、压滤、浓缩、冷却结晶、离心、离子交换、精滤、除铁、沉锂、过滤、洗涤、过滤、干燥、粉碎包装等工序生产出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2)二、三系列生产工艺主要为以锂辉石、浓硫酸、碳酸钠、氢氧化钙、氢氧化钾、硫化钠、除杂剂、石灰石为原辅料,经高温转型、球磨、酸化焙烧、浸出中和、过滤出硫酸锂卤水,硫酸锂卤水再经浓缩、冷却结晶、离心分离、除铊除铍、净化除杂、压滤、精滤、管道除铁、一次沉锂、浓缩、二次沉锂、过滤、洗涤、过滤、干燥、粉碎包装等工序生产出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3)以上述一系列和二、三系列生产线上的沉锂后液、萃取剂萃取剂t-BAMBP 、二乙苯、氢氧化钠、二氧化碳、浓硫酸、活性炭、盐酸为原辅料,经中和、浓缩、降温析盐、压滤除盐、调pH、萃取、洗涤、反萃取、除油、蒸发结晶(浓缩)、离心干燥得到铷铯盐产品。 技改后全厂主要原辅材料(1)一系列:锂云母97350t/a、卤水281927.5t/a(本项目二系列自产)、硫酸钙8856t/a、碳酸钠36675t/a、回用的钾钠混合盐42000t/a、氢氧化钙1320t/a、氢氧化钾313.5t/a、二次除杂净化剂413t/a、深度除杂净化剂115t/a;(2)二、三系列:锂辉石522539t/a、98%浓硫酸104507.8t/a、氢氧化钙468.2t/a、氢氧化钾111.2t/a、碳酸钠55422.4t/a、硫化钠78t/a、除杂剂187t/a、石灰石10000t/a;(3)铷铯提取线:萃取剂萃取剂t-BAMBP 12t/a、二乙苯20t/a、氢氧化钠1095t/a、二氧化碳569.37t/a、浓硫酸855.38t/a、活性炭49.66t/a、盐酸210.64t/a;(4)废气废水处理药剂:尿素220t/a、氢氧化钠3t/a、碳酸钙5t/a、SCR催化剂0.5t/a、RCO催化剂0.1t/a、除铊剂2.4t/a、除氟剂0.9t/a;(5)锂渣水洗线:水泥37277t/a、硫化钠4970t/a。 本次技改项目产品方案:(1)主产品:40000t/a电池级碳酸锂;(2)副产品:2076.66t/a碳酸铷、421.99t/a碳酸铯、191.81t/a氯化铷、40.6t/a氯化铯。 本次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1)主产品:60000t/a电池级碳酸锂;(2)副产品:2076.66t/a碳酸铷、421.99t/a碳酸铯、191.81t/a氯化铷、40.6t/a氯化铯。 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立项投资金额),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8%。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废水、化验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MVR冷凝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及初期雨水。 废气处理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109车间除铊除氟处理系统”预处理,总铊和总铍达到车间或者生产设施排放口排放标准;预处理后的废气处理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再与化验废水、初期雨****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厂区****园区污水管网,再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 纯水制备浓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至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MVR冷凝水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经厂区****园区污水管网。 厂区排放口全厂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4.16t/a、1.99t/a;****处理厂排口本项目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的环境排入量为11.754t/a、1.175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球磨废气、转型焙烧废气、酸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碳酸锂破碎废气、碳酸锂干燥废气、碳酸锂包装废气、钾钠盐干燥废气、铷铯提取废气。 本项目锂辉石转型焙烧废气、酸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器+SCR脱硝+湿法脱硫”处理,球磨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氟化物、铊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等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3标准;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逃逸氨排放浓度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控制在2.5mg/m3、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碳酸锂破碎废气、碳酸锂干燥废气、碳酸锂包装废气和钾钠盐干燥废气通过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3标准。 铷铯萃取及配酸废气和蒸发结晶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除湿器+沸石转轮浓缩+RCO”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3标准;TVOC暂按《**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执行,待《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 2186—2025)实施后执行该标准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料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硫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无组织硫酸雾,料仓废气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铷铯盐烘干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SCR装置运行产生的无组织氨气等。通过采取加强各类废气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氯化氢、氨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5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TVOC暂按《**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执行,待《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 2186—2025)实施后执行该标准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技改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VOCs≤3.664t/a,NOx≤94.122t/a。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渣、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及手套、原辅料废包装桶、废催化剂、除铊除铍污泥、除铊除氟预处理系统污泥、在线监测废液、废沸石、化验废液和废脱硝催化剂。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铁渣、布袋回收灰、废耐火材料、原辅料废包装袋、废布袋、废RO反渗透膜、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和旋风除尘回收灰。焙烧废气处理渣、净化渣、锂冶炼剩余物、精滤渣和钾钠盐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相应处置。 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除油渣、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及手套、原辅料废包装桶、废催化剂、除铊除铍污泥、除铊除氟预处理系统污泥、在线监测废液、废沸石、化验废液、废脱硝催化剂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除铁渣、废耐火材料、原辅料废包装袋、废布袋、纯水制备废活性炭暂存于渣场1中的一般固废贮存区并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RO反渗透膜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布袋回收灰、旋风除尘回收灰回用于生产。焙烧废气处理渣、净化渣、锂冶炼剩余物、精滤渣和钾钠盐暂存于111车间、102车间渣场1、108车间渣场2及渣场3,均****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指南 锂盐生产(试行)》进行暂存和处置。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平面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你公司应按要求在厂区内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110车间、101车间、硫酸储罐区、原料库、109车间、105车间、106车间、103车间各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要求,对现有项目进行提升改造,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对现有问题整改,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