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3 16: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10月13日我局拟对****煤矸石烧结砖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5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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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生态环境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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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情况及审批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 | 建设地点及环境敏感性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 1 | ****煤矸石烧结砖建设项目 | 项目无新增用地。本项目拟新增高细碎对辊机1台;扩建后制砖原料增加,包括粉煤灰、炉渣、煤矸石、水基岩屑、基料渣土、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全厂年处理上述固体废物总计27.1万吨,其他粉碎设备、陈化库、制砖设备、隧道窑、存坯库、成品停车线等均依托原有。扩建后全厂煤矸石烧结砖年产量由4000万块增加至10000万块。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煤矸石烧结砖建设项目位于**市**玛尼罕乡玛尼罕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度56分29.830秒,北纬42度27分3.160秒。 | **** | ******公司 | 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隧道窑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湿法碱法脱硫塔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及修改单人工干燥及培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值;原料制备产生的有组织粉尘依托现有除尘设施,即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颗粒物标准;厂区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密闭苫盖,厂房封闭,及时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 2、水污染防治方面。涉水构筑物做好防渗并及时维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北侧旱厕,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沤肥利用。 3、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合理设置厂房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的基础减振措施,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按报告表要求分类建设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并按要求做好防渗。废砖坯及不合格砖、点火灰渣、脱硫石膏、除尘器下灰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更换时直接交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油桶和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指定地点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