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长平路47号,邮编:515000
联系电话:0754-****7805
传真:0754-****8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区**路33号1幢1202号房、1203号房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区**路33号1幢1202号房、1203号房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验室设置ICP室、AAS/AFS室、有机前处理室、无机前处理室、高温室、天平室、液相室、气相室、感官室、快检室、无菌室等,****办公室、废水处理设施房,年进行约9000批次食品安全检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方面,项目有机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58米排气筒(DA001)引高排放;无机实验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58米排气筒(DA002)引高排放;微生物气溶胶废气经生物安全柜“紫外灯消毒+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通过58米排气筒(DA003)引高排放。 2.废水方面,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综合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紫外线消毒”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汇总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方面,项目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建筑隔声、消声减振、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等降噪措施。 4.固废方面,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未沾染化学品实验废耗材、纯水制备废滤材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公司回收利用;实验废耗材、废包装材料、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弃样品、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生物安全柜废滤膜、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含菌实验耗材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