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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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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明湖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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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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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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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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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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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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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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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市马渚镇渚山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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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意**生态园兴滨路5号 ****中心)3-2-513(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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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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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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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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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1****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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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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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明湖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马渚镇河渠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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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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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264****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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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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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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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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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市四明湖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马渚镇河渠整治工程”(招标 编号:A330********26410013)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 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具体澄清、修改 内容详见下文,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补充“十、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十一、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招标文件P123“十、其他资料”变更为“十二、其他资料”。标书代写 2、社保证明统一变更为:应提供2026年6月-8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招标文件P100(二)投标函附录中4.分包的合同条款号由“4.3.4”修改为“4.3”、约定内容中由“10000元/天”修改为“不允许”;5.逾期完工违约金的合同条款号由“2%签约合同价”修改为“10000元/天”。 4、招标文件P89水工部分编制说明中“10.余土外运,运距暂定30km,堆场自理。处置费及泥浆固化费根据现行文件自行报价,结算时不做调整。结算时候实际公里数按实调整,每公里综合单价(含税价)1.63元/m3并且再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现在修改为“10.余土外运,运距暂定30km,堆场符合招标人要求。处置费及泥浆固化费根据现行文件自行报价,结算时不做调整。结算时候实际公里数按实调整,余方弃置单价调整公式:中标单价+(实际运距-30)×1.63元/m3×(1-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不可竞争费)/(招标控制价-不可竞争费)】×100%” 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标书代写 6、其余内容不作更改。 十、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
注:1. 按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或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优质产品推荐目录,满足本次采购要求的同档次产品均纳入参考品牌。 投标人应将选用品牌纳入上述目录的文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选用品牌不视为被纳入上述目录。标书代写 2. 投标人选用“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响应表”所列参考品牌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资料,在本表“响应情况”处须填写“响应”;选用所列参考品牌之外的品牌的,还须提供选用品牌的有关技术参数资料。 3. 如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的参考品牌的,上表“响应情况”一栏填写“响应”。如投标人有部分品牌选用所列参考品牌之外的品牌的,须列明材料(设备)名称、响应情况及选用品牌。 十一、项目业绩情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将相关材料复制件或扫描件在“九、原件的复制件”提供。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2026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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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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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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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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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4-****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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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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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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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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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16: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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