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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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实施**区红果子镇五渠村温室大棚建设(三期)及改造提升项目的请示》(红政发〔2026〕23号)已收悉。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持续做大做强五渠村温室大棚特色产业,积极赋能乡村产业发展。****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初步设计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红果子镇五渠村温室大棚建设(三期)及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实施地点
**市**区红果子镇五渠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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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4座标准化智能温室大棚,采用砖土结构主体框架,单棚设计尺寸为长125米、宽14米、脊高5.7米,单棚净占地面积1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7000平方米。同步实施内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布设滴灌管网系统(主管径中110毫米,支管间距1.5米),配置智能水肥一体化设备;安装供电系统(总容量120KVA);**面包砖铺装700平方米;每棚设置12平方米功能性耳房。
****园区内16栋有装配式大棚实施系统性防风加固改造,其中包括:增设热镀锌防风压膜带,配套长地锚固定;更换老化卷被器为智能电动型号;棚膜采用双道压膜卡槽,转角部位增设加强筋。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区红果子镇五渠村温室大棚建设(三期)及改造提升项目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8月-2026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281.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9.6万元,其他费用14.82万元,预备费7.46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254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并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避免新增债务,形成债务风险。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
(三)****应履行主体责任,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及监理制执行。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