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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通达街317号401
联系方式:186****1618
供应商(乙方):****
地址:**经开区**集中区赣水路21号
联系方式:158****6747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计划支付时间更改到10月31日
主要标的: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4(3000) | ¥3,000.00 | ¥12,000.00 | ****管理委员会核定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的相关险种条款和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金额: 1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10日至2027年10月09日
履约地点:首里区通达街317号401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6年10月13日
2026年10月13日
无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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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