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法院庭审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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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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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法院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简灿 180****0843

报价起止时间:2026-10-13 17:10 - 2026-10-14 18:00

采购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需求品牌
输入输出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输入输出设备; 数量:1套(包含:云法庭终端(庭审主机)、一体化变焦摄像机、云台摄像机);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1台 65000.00 华夏电通
华宇
科达

买家留言:-

附件: **法院庭审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xls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省 ** **县 雍阳街道 ****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供应商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提供虚假材料或明知不满足要求仍参与投标的,我单位将依法向财政部门报告 2.供应商报价所对应的技术参数须完全满足采购要求,不得以降低配置或更换参数的方式报价,并须上传承诺书。 3.验收时如发现产品与采购要求不一致,我单位有权拒收,供应商应在约定期限内更换或整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限、故障响应时间、现场处理时限、备品备件供应、免费培训及技术支持等。承诺函应作为合同附件,供应商未按承诺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5.为确保庭审数据的统一存储和管理,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能够接入采购人现有智慧法庭后台系统。中标供应商应承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对接调试,实现庭审数据的统一存储和管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完成对接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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