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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法院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简灿 180****0843
报价起止时间:2026-10-13 17:10 - 2026-10-14 18:00
采购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需求品牌 |
| 输入输出设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输入输出设备; 数量:1套(包含:云法庭终端(庭审主机)、一体化变焦摄像机、云台摄像机);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1台 | 65000.00 | 华夏电通 华宇 科达 |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省 ** **县 雍阳街道 ****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商务要求 | 1.供应商应如实响应采购需求。提供虚假材料或明知不满足要求仍参与投标的,我单位将依法向财政部门报告 2.供应商报价所对应的技术参数须完全满足采购要求,不得以降低配置或更换参数的方式报价,并须上传承诺书。 3.验收时如发现产品与采购要求不一致,我单位有权拒收,供应商应在约定期限内更换或整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限、故障响应时间、现场处理时限、备品备件供应、免费培训及技术支持等。承诺函应作为合同附件,供应商未按承诺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5.为确保庭审数据的统一存储和管理,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能够接入采购人现有智慧法庭后台系统。中标供应商应承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对接调试,实现庭审数据的统一存储和管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完成对接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