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陕01破232号共益债投资人公开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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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益债投资人公开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31分钟前 公 开 人:****破产管理人

****破产清算案

共益债投资人公开招募公告


****(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18日作出(2026)陕01破申23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受****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事务所****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继续营业及共益债借款的议案》。

****公司自有流动资金不足,为保障存量供货合同履行,避免产生高额违约及担保责任损失,最大化保全破产财产、维护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共益债务投资人,募集共益债资金用于补充原材料采购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晓娟,主营新材料、密封材料等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等。现该公司存有多份对央国企的高铁建设配套防水材料存量供货合同正在履行,企业生产设备完好、核心经营团队留存,具备继续生产经营的硬件与人员条件,但缺少采购原材料的流动资金。****公司名下有车辆、有效商标、专利、多笔待回收应收账款等资产。

二、本次共益债核心要素

募集规模:募集共益债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管理人可根据实际生产采购需求,确定实际放款金额。

资金用途:****公司继续履行存量供货合同项下原材料采购流动资金支出,仅用于维持现有主营业务订单生产,不得用于其他支出;资金由管理人专户监管,逐笔审核支出,专款专用,****法院、债权人会议监督。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资金实际转入管理人破产临时账户之日起算;****公司经营回款提前到位,管理人有权提前全部或部分清偿本息,利息按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利率要求:意向投资人申报年化借款利率,但利率上限不超过LPR四倍,管理人择优遴选;最终利率、计息方式以签署的《共益债借款协议》为准。

清偿顺位:本次借款属于《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产生的共益债务,依据法律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清偿顺位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

还款来源:第****公司履行存量供货合同取得的产品销售回款;****公司应收账款收回、资产处置变现等其他破产财产。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足额出资能力,可提供资金实力相关证明材料。

2.近三年内无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充分知悉破产程序及共益债投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共益债投资的全部商业风险。

4.能够按照管理人要求时限完成资金到位,配合管理人资金监管要求。

四、报名需要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人/机构投资人

1.共益债投资报名意向书(写明意向投资金额、可接受年化利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交);

4.内部决策文件(股东会/董事**意参与本次共益债投资的决议);

5.资金实力证明材料;

6.无失信、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自然人投资人

1.共益债投资报名意向书(写明意向投资金额、可接受年化利率,格式自拟);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3.资金实力证明材料;

4.无失信记录承诺函;

5.保密承诺书。

全部报名材料应当密封提交,扫描件可先行发送管理人邮箱,原件在签订正式协议前提交管理人核验。

五、招募时间及流程

报名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为报名期,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提交方式:邮寄/现场递交至管理人办公地址;同时将全套材料扫描件发送管理人指定邮箱。

管理人地址:**省**市**区朱雀大街南段明德盛荟 2 号写字楼502室;收件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80****9228。

资格审查:管理人收到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通知限期补正;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可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签署保密承诺,如发生尽调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遴选确定:报名期满后,管理人综合比对意向投资人报价、资金实力、资金到位时效,择优确定中选投资人,同时确定备选投资人。若仅有一家合格意向投资人,管理人与该投资人开展谈判;若无人报名或全部意向均不符合,管理人有权终止本次招募。遴选结果向中选意向人书面通知。

协议签署与资金拨付:中选投资人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共益债借款协议》;协议签署完成后按协议约定将全部共益债资金足额转入管理人破产临时专户。若中选投资人逾期拒绝签约或不按期足额出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依次选取备选投资人或重新招募。

六、风险提示(重要)

1.本次共益债属于破产程序项下为继续营业借入的共益债务,法律规定为“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但不代表刚性兑付。还款主****公司存量订单回款、应收账款回收及资产处置变现,存在商业风险。

2.存在履约风险:合同相对方央国企项目存在不同结算周期,存在回款滞后可能性;原材料涨价、产品质量、交货延期可能造成违约,产生违约金,压缩可用于清偿共益债的财产;生产经营存在市场、环保安监、用工等各类商业及法律风险。

3.破产程序风险:破产程序进程存在不确定性;若经营亏损、回款不及预期,可能出现共益债本息无法足额清偿的情形,该投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4.本公告仅为招募要约邀请,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收益、本息足额收回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独立作出投资判断。

5.管理人有权视报名情况、债务人实际经营状况,中止、延期或者终止本次共益债招募工作。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共益债资金,统一汇入********银行临时账户,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债权人监督。

2.《共益债借款协议》将对资金使用、计息规则、还款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全部事项进行约定,一切权利义务以正式签署协议文本为准。

特此公告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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