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电牵引采煤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XMTZB26102H-250(G))
公示开始时间:2026-10-13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6-10-16 18:00
本****交流电牵引采煤机采购(招标项目编号:****、SXMTZB26102H-250(G)),****委员会评审,确定****交流电牵引采煤机采购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交流电牵引采煤机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保期 | 交货期 |
| 1 | **** | ****000元 | 自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5个月或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24个月 |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1)被否决投标人:**麦特智能****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第三条第四款“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近年指: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指:智能型采煤机的供货业绩(须包含惯导系统),如合同未体现以上内容,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者经甲方盖章的其他佐证资料;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麦特智能****公司投标文件共提供5项业绩证明材料,业绩1、3的合同签订时间均为2022年,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业绩2的合同类型为租赁合同,且证明材料内容未体现“智能型采煤机(须包含惯导系统)”,不属于类似业绩;业绩4未提供对应发票及查询截图,且证明材料内容未体现“智能型采煤机(须包含惯导系统)”;业绩5证明材料内容未体现“智能型采煤机(须包含惯导系统)”,不属于类似业绩,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中业绩要求,初步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集团****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3.3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交流电牵引采煤机的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第五章(五、供货范围)采煤机设备供货清中星号项要求的煤安证、防爆合格证、3C证书”;第五章第一节总则第三条“3、供货要求中加★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不满足的将否决投标,未标注★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第三章初步评审中已列明的评审条款除外)”。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集团****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泵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的规格型号为YBRB-18.5(1140),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五条采煤机设备供货清单的1.15项中“★参数为1140V,20kW”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技术性能、服务要求响应要求,初步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
(3)被否决投标人:****集团****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3.3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交流电牵引采煤机的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第五章(五、供货范围)采煤机设备供货清中星号项要求的煤安证、防爆合格证、3C证书”;第五章第一节总则第三条“3、供货要求中加★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不满足的将否决投标,未标注★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第三章初步评审中已列明的评审条款除外)”。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集团****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遥控接收器和矿用本安型音箱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五条采煤机设备供货清单的1.2.5、1.2.6项中“★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中资质要求,初步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
(4)被否决投标人:**煤机智****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第三条第三款“3.3①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交流电牵引采煤机的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②投标人须提供第五章(五、供货范围)采煤机设备供货清中星号项要求的煤安证、防爆合格证、3C证书”;第五章第一节总则第三条“3、供货要求中加★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不满足的将否决投标,未标注★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第三章初步评审中已列明的评审条款除外)”。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煤机智****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牵引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的CCC证书中的型号未体现所提供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中的规格型号,且未对此进行说明,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五条采煤机设备供货清单的1.1.4项中“★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CCC证书”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响应性评审中技术性能、服务要求响应要求,初步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
(5)被否决投标人:****公司、****公司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章第一节总则第三条“3、供货要求中加★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不满足的将否决投标,未标注★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第三章初步评审中已列明的评审条款除外)”。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司、****公司两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均未提供遥控接收器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五条采煤机设备供货清单的1.2.5项中“★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中资质要求,初步评审未通过,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潞阳煤炭****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0354-****039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李阳煤业
联系人:申振华
电话:180****36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缉虎营15号银龙大厦1302招采一室
联系人:贾女士、张先生
电话:177****6783、175****0222
部门电话:0351-****501
财务电话:0351-****502
监督举报电话:0351-****505(本电话仅受理工作人员履职不当、违规违纪等问题线索,业务咨询请联系项目经理。)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贾转琴(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