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医院(北区)国****基地建设项目医疗专项工程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一、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到现在,约五年半的时间,承建的医疗专项工程或者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工程中的医疗化专项项目(或工程)由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承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要求,对于医疗专项单位本身来说就很苛刻了,更何况还要求是投标单位的拟派项目经理奖项荣誉。
建议将本项详细评审“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修改为“投标人奖项荣誉”,或者直接删除此项目要求,或者修改为综合评估法常用的评审项。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二、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任职项目满足下列奖项条件之一的得 2 分,本项满分2 分
(1)该任职项目为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承建的医疗专项工程,且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装修装饰(或机电安装)相关奖项;
(2)该任职项目为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参建公共建筑工程,且该公共建筑工程范围内的医疗专项工程由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承建,该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问:****公司获得,但该获奖项目的项目经理不是本次拟派项目经理,仅公司持有奖项、拟派项目经理未在该获奖项目任职,是否满足本项加分条件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三、经过仔细查阅了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建议进行修改,修改意见如下:
(1)关于详细评审技术负责任人业绩部分存在质疑,****医院医疗专项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商务详细评审部分一般都是投标人与项目经理业绩,本次项目除了项目经理业绩,还增加技术负责任人业绩的评审,门槛设置过高,不应单独设置。
(2)本项目设计专业多,装饰、暖通、气体、加固,对于医疗专项单位来说涉足过分广泛,应该允许联合体投标。
建议:鉴于以上两条内容,建议将本项详细评审“技术负责人业绩”修改为“投标人业绩”,并允许联合体投标。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任职项目满足下列奖项条件之一的得 2 分,本项满分2分
(1)该任职项目为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承建的医疗专项工程,且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装修装饰(或机电安装)相关奖项;
(2)该任职项目为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参建公共建筑工程,且该公共建筑工程范围内的医疗专项工程由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承建,该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提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条款,本条款要求奖项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在任职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方可得分,请问能否取消本项加分(删除项目经理奖项荣誉2分这一评分项)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五、一体式风冷热泵机组图纸中设备表CH-01/CH-02均为一用一备分别为2台、平面图为1台、清单为1台,平图面和设备表、清单不一致,以哪个为准(图见附件)
答:为水泵一用一备,此项为一体式风冷热泵机组,含水泵等配套设施。
六、本次设计净化空调水系统未设计冷热水循环水泵,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建议增加。
答:水泵集成在一体式风冷热泵机组内。
七、医用气体及蒸汽清单中蒸汽疏水阀组清单缺少,DN20的图纸中有5个,清单中只有2个。
答:经复核清单无误,详见清单114项。
八、医用气体及蒸汽清单缺少中一台卧式凝结水回收罐、2台高温凝结水泵设计流量1.0t/h扬程10m耗电功率0.37kW,2台涡街型蒸汽流量计。
答:含在闭式蒸汽凝结水回收装置中,详见清单119项。
九、原招标文件:
| 项目经理奖项荣誉 |
2分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任职项目满足下列奖项条件之一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1) 该任职项目为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承建的医疗专项工程,且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装修装饰(或机电安装)相关奖项; (2) 该任职项目为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参建公共建筑工程,且该公共建筑工程范围内的医疗专项工程由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承建,该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注:(1)获奖证明材料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2)如为承建的医疗专项工程获奖,拟任项目经理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如为参建公共建筑工程,且该公共建筑工程范围内的医疗专项工程由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承建的项目获奖,拟任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医疗化专项工程施工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岗位,可通过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优质结构工程奖、装饰类奖项不予认可为优质工程奖项。 |
建议修改为:
| 项目经理(或投标人)奖项荣誉 |
2分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或投标人)任职项目满足下列奖项条件之一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1) 拟派项目经理(或投标人)所在单位承建的医疗专项工程,且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装修装饰(或机电安装)相关奖项; (2) 拟派项目经理(或投标人)所在单位参建公共建筑工程,且该公共建筑工程范围内的医疗专项工程由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承建,该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注: (1)获奖证明材料详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 (2)如为承建的医疗专项工程获奖,拟任项目经理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如为参建公共建筑工程,且该公共建筑工程范围内的医疗专项工程由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承建的项目获奖,拟任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医疗化专项工程施工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岗位,可通过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予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优质结构工程奖、装饰类奖项不予认可为优质工程奖项。 |
请问建议修改为以上内容是否允许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十、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注(3):商务文件初步评审通过的业绩可作为本项加分项,技术负责人业绩 (详细评审) 不作为本项加分项。
技术负责人业绩评审注(3):商务文件初步评审通过的业绩不作为本项加分项,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不作为本项加分项。
根据上述条款理解:条款仅禁止将另一岗位人员的详细评审业绩跨项挪用为本项加分,但未明确:同一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为两名不同人员,分别在该项目实际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岗位,且该项目分别满足项目经理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各自全部评审条件(竣工验收时间、合同金额、工程内容、四方竣工验收资料等),该同一项目业绩是否可分别用于项目经理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两项评审计分
恳请招标人予以书面澄清。
答:同一工程项目业绩不得同时用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两项业绩评审计分,仅计分一次。
十一、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评审标准注3要求:
“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岗位,可通过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予以证明。”
由于各地区对竣工验收资料的签章要求并不统一,竣工验收资料可能出现四方单位盖章不齐全的情况。基于以上情况,建议将该项业绩证明要求调整为:“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岗位,可通过获奖业绩合同扫描件或验收记录资料予以证明。”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十二、招标文件P236~P253页投标报价封面及招标清单与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格式不一致,是否以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格式为准(图见附件)
答:均予以认可。
十三、招标电子接口导入软件后项目编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以招标文件编码为准(图见附件)
答: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准,投标人自行调整即可。
十四、招标文件原文: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 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2500 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 (或供货安装) 业绩,且同时包含医疗净化工程和医用气体工程。
问题说明: 医疗净化、医用气体均为本项目关键施工内容,但从行业实际履约情况来看,能够在同一个 2500 万以上合同中同时覆盖两项专业内容的项目经理业绩存量不多。 项目经理具备大型医疗净化或者大型医用气体其中一类完整项目管理经历,已经能够充分证明其具备医疗类专项工程的现场管控、多专业协调能力,完全可以胜任本项目管理岗位。现条款强制要求两项专业必须共存于同一业绩当中,会压缩合格潜在投标人范围,不利于充分竞争。
提请招标人调整内容:建议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 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 (或供货安装) 业绩,包含医疗净化工程或医用气体工程。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五、招标文件原文: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 (或项目负责人) 变更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与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项目经理 (或项目负责人) 须为同一人。
提请招标人调整内容:建议修改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 (或项目负责人) 变更,投标人能够提供建设单位同意变更书面资料且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实际履职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可体现该人员岗位的,该业绩予以认可。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六、本项目评标细则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评分条款(满分2分)约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任职项目满足下列奖项条件之一的得2分:一是任职项目为单位承建的医疗专项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装修装饰、机电安装相关奖项;二是任职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其范围内本单位承建的医疗专项工程对应的整体公共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同时配套多项限制性备注条款,且明确优质结构工程奖、装饰类奖项不予认定为优质工程奖项。
为保障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择优竞争,贴合行业评审惯例,真实核验项目经理综合履职能力,现申请将本项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评审标准修改为通用、规范、合理的表述,具体内容如下:
评分标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在国内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承建的含医疗专项工程内容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1项符合要求奖项得2分,本项满分2分。
认可奖项范围: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省级奖项(**省**杯、**省扬子杯等各地住****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质工程奖项)。
备注说明:
1.奖项认定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官**式发文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中须同步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对应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所有佐证材料须清晰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任职岗位,资料不全、无法有效佐证的不予计分;分包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项奖项的,仅按最高等级奖项计分,不重复累计得分;
4.奖项颁发单位须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注册、****行业协会(学会),境外奖项不予认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十七、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业绩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且同时包含医疗净化工程和医用气体工程。
(一)疑问部分:
1、本项目为医疗专项工程,包含净化、医用气体两大专业内容,但市场上同时完整具备同一个项目内同时包含医疗净化工程和医用气体工程、且合同额≥2500万元的项目经理业绩**较少。该“且同时包含”的硬性条件,提高了项目经理业绩获取门槛,存在不合理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形,不利于充分竞争。
2、医疗净化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均属于本项目医疗专项核心专业,如项目经理具备大型医疗净化工程,或大型医用气体工程的同类项目业绩,即可证明项目经理具备医疗专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协调、施工管控能力,完全能够胜任本项目现场管理工作。
(二)建议如下:
项目经理业绩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包含医疗净化工程或医用气体工程。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八、本项目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变更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与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建议如下: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变更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变更后项目经理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载明为该项目经理的,该业绩予以认可。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九、本项目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建设内容的,应另附加盖合同甲方单位(或建设单位)公章及清单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量清单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一)疑问
1、部分医疗专项项目总合同文本、竣工验收报告中,文字描述较为概括,未直接写明同时包含医疗净化工程或医用气体工程,但实际施工范围包含上述专业内容。
2、我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清单由我单位自己编制,有合同甲方单位(或建设单位)公章及审计单位盖章。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是否提供清单封面、结算审核报告、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定案表、竣工结算审核明细表、单项工程结算审核汇总表即可还是提供完整的结算审核报告
答: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可提交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审计单位公章的结算资料佐证建设内容;提供关键页扫描件即可,****委员会综合判定。
二十、我方在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之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2分)条款时,就奖项适用范围存在疑问,现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1款规定,申请予以澄清。
一、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原文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2分)评审规则为:拟任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承建的医疗专项工程,且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装修装饰(或机电安装)相关奖项;该任职项目为拟派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参建公共建筑工程,且该公共建筑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注:优质结构工程奖、装饰类奖项不予认可为优质工程奖项。
疑问如下:
1.我方拟用于评审的奖项为:****行业协会颁发的2023年度**省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对应获奖工程为“xxx****服务中心住院楼二次装修及配套设备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
该项目为妇幼保健医疗建筑,其中包含医疗专项工程内容:
根据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项目包含特殊科室净化装修面积3282.24㎡;
根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业绩情况说明,项目中净化工程施工金额为2440万元,该业绩是否属于医疗专项工程
2.招标文件中“优质结构工程奖、装饰类奖项不予认可为优质工程奖项”的排除条款,是否仅适用于上述第2种“公共建筑工程获优质工程奖项”的评审情形,不适用于第1种“医疗专项工程获装修装饰相关奖项”的评审情形
3.****协会颁发的装饰类优质奖项,对应获奖项目为医疗建筑,且包含净化工程金额2440.77万元、面积3282.24㎡的医疗净化专项工程,拟任项目经理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是否符合上述第1种“医疗专项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装修装饰相关奖项”的加分情形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二十一、招标文件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2500 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且同时包含医疗净化工程和医用气体工程的,每提供 1 个得 4 分,本项满分4分。
我司提供业绩合同工程内容没有写明医用气体工程,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有医用气体工程是否认可
答:若工程量清单在合同文件中已明确属于合同组成内容的,清单内载明的医用气体工程、医疗净化工程内容予以认可,无需另行加盖双公章。
若工程量清单在合同中未明确属于合同组成内容的,仅为单独资料的,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单位(或建设单位)公章及清单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量清单予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二十二、招标文件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2500 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且同时包含医疗净化工程和医用气体工程的,每提供 1 个得 4 分,本项满分 4 分。
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变更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协议书与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我司提供的业绩原项目经理因工作调动,无法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在签订合同时已更换项目经理,提供业绩合同和项目经理变更补充协议是否认可。
答:合同协议书与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
二十三、本次暗标要求:框图一律单黑色,图表和框图内字号为四号至八号,不得有其他颜色的文字和图表出现。施工组织设计中常附的现场勘察图等为彩色,请问是否符合本次暗标要求
答:符合,图片颜色不受限制。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P71页项目经理业绩分值调整为5分。
二、原招标文件P71页项目经理业绩中“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且同时包含医疗净化工程和医用气体工程的,每提供1个得4分,本项满分4分。”
调整为: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且同时包含医疗净化工程和医用气体工程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本项满分5分。”
三、原招标文件P72页技术负责人业绩分值调整为5分。
四、原招标文件P72页技术负责人业绩中“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且同时包含医疗净化工程和医用气体工程的,每提供1个得4分,本项满分4分。”
调整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或供货安装)业绩,且同时包含医疗净化工程和医用气体工程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本项满分5分。”
五、原招标文件P73页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要求现予以取消。
第三部分 延期部分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10月29月10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10月29月10时00分”;标书代写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10月19日17时30分”;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1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路9号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690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国栋
联系方式:0551-****3234、****3831
2026年10月13日
****大学****医院(北区)国****基地建设项目医疗专项工程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补充说明
****大学****医院(北区)国****基地建设项目总包图纸随本补疑发布,请注意查收。
本次随本补疑附件上传的总包图纸,仅作为投标人了解项目整体区位、建筑布局的参考资料。本专业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图纸、技术要求、界面划分及收口责任均以原招标文件及原附专业工程图纸为准,不作任何调整与变更。本次补充资料不改变招标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投标报价、施工范围、技术方案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如总包图纸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专业工程图纸存在不一致的,以原招标文件及原专业工程图纸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路9号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551-****690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国栋
联系方式:0551-****3234、****3831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