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龙东社区**石路灯亮化工程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 龙东社区**石路灯亮化工程
2.项目编号: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87039.71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64594.94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 单位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龙东社区**石路灯亮化工程 |
1 |
187039.71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龙东社区**石路灯亮化工程 |
项 |
元 |
164594.94 |
总价 |
无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依据最新品目清****政府优先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定条件 |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磋商文件:
6.1、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6.2.1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省**市**区颜厝镇上洋村西张151号);
6.2.2电话联系办理报名手续,受理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磋商文件。未在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代理机构确认的,视为未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公司名称一致。标书代写
7.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7.1、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5:00(**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7.2、地点:**省**市**区**镇鹤亭路**明筑6幢402室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5:00(**时间)
8.2、地点:**省**市**区**镇鹤亭路**明筑6幢402室
9.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发布磋商采购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采购人:****
地址: ****开发区****社区
联系人:陈小宾
联系电话:193****5818
11、代理机构:****
地址: **省**市**区颜厝镇上洋村西张151号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