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山****公司
所在地:**省**市
债权总额:32933.23万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持有的山****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基准日2026年10月10日,债务人山****公司在我公司债务本金余额合计14895.24万元,利息合计为17948.86万元(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法院认定的为准),代垫费用合计89.13万元,债权总额计32933.23万元。该户债权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基准日:2026年10月10日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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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合计 |
代垫费用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 |
| 山****公司 |
14895.24 |
17948.86 |
89.13 |
保证 |
********公司、****公司、**县中****公司、李兵 |
注1:该债权项目主债务人山****公司与**省****公司、保证人**县中****公司****法院裁定合并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述利息计算至破产申请受理日2022年6月27日,且上述利息金额中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其中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金额为4416.58万元),上述金额为管理人审查认定金额,****法院认定的为准。
注2:根据相关保证合同显示,保证人********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本金1亿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具体详见相关合同)范围内承担最高额保证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本金5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具体详见相关合同)范围内承担最高额保证责任。
二、债权具体情况
(一)债务人情况
| 企业名称 |
山****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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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60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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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王跃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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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
2004-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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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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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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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期限 |
2004-06-02 至 无固定期限 |
登记机关 |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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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省**市**县圣人涧镇东延村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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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公司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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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主债务人山****公司与**省****公司、保证人**县中****公司****法院裁定合并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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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1:********公司
| 企业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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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03664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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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李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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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
1996-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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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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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公司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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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期限 |
1996-01-19至 2046-01-18 |
登记机关 |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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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市**市绵山镇后党峪村 | |||||
| 经营范围 |
矿产**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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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公司 |
3360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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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郭金财 |
1160 |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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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郭聚财 |
1160 |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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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郭有财 |
1160 |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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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郭玉财 |
1160 |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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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根据相关保证合同显示,保证人********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本金1亿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具体详见相关合同)范围内承担最高额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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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2:****公司
| 企业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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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821X****0389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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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程晓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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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
2002-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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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168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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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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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期限 |
2002-10-24 至 2029-05-29 |
登记机关 |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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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园区(东) | |||||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DSD酸、荧光增白剂、间苯二胺、吐氏酸、磺化吐氏酸、J酸、对硝基甲苯邻磺酸、二硝基酸、4-氨基二苯胺、防老剂4020、防老剂RD、吩嗪;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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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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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陈永刚 |
15120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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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宁晓 |
168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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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根据相关保证合同显示,保证人****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本金5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具体详见相关合同)范围内承担最高额保证责任;2.****公司目前已进入破产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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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3:**县中****公司
| 企业名称 |
**县中****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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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829MA0H3FG1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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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杨瑞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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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日期 |
2001-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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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
107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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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公司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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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期限 |
2001-08-23 至 无固定期限 |
登记机关 |
****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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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县圣人涧镇东延村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煤矿山)开采;矿产**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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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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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省****公司 |
5564 |
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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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公司 |
428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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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李兵 |
856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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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保证人**县中****公司与**省****公司、主债务人山****公司****法院裁定合并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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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4:李兵。
(三)法律情况
1、一审情况
****法院于2017年9月26日作出(2016)晋01民初9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山****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银行****分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998.239317 万元及利息(按承兑协议约定的计息时间及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二、被告山****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银行****分行贷款本金1.39亿元及利息(按合同约定的计息时间及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已付的****107.16元利息予以核减);三、被告**县中****公司、****公司、********公司、李兵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公司追偿;四、****银行****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6316元、保全费5000元由五被告共同负担。
2、执行情况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法院终本。
3、再审情况
2026年,该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主要原因系部分保证人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金额与判决内容不一致),目前庭审已结束。
(四)资产亮点情况
1、山****公司、**省****公司、**县中****公司三公司合并破产案《重整计划草案》已于2023年10月12****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我司后续有权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受偿相应破产重整清偿款项。
2、保证人********公司主营煤炭开采,产能120万吨/年,目前处于生产经营状态,具备一定受偿价值。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山****公司等三公司合并破产案《重整计划草案》已于2023年10月12****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截至目前,其未能按照《重整计划草案》内容按期足额向我司偿付应付款项(仅支付第一期3万元),并于2026年6月由管理人召开债权人会议通报延期支付。
三、处置方式
执行和解或公开债权转让。
四、交易对象及条件
(一)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取公开债权转让方式进行处置,则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受让: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二)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即: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0日。
六、特别说明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2、上述债权也可能存在其他瑕疵,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等情形。
七、联系方式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郭经理
联系电话:0351-****889、0351-****813
地址:**省**市**区**西大街16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梁经理
联系电话:035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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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