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麓湖红旗河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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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麓湖**河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杞麓湖**河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9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598.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7.79万元。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10-13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0877-****885
备注: 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经办人: 马瑜
办公电话: 183****5392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负责人: 刘蓉燕
经办人: 刘蓉燕、于天霞、舒瑞
办公电话: 0871-****5612 移动电话: 188****556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杞麓湖**河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10-21 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11-04 09: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县1开标室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标段合同估算价: 7598.5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杞麓湖**河下游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的工程勘察设计、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等建设内容,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责任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1.勘察设计:按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勘察工作,以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套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版)、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配合施工现场技术配合等全部设计工作,提交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的勘察报告、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版),确保所有成果最终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审查,并对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施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设地点:杞麓湖**河下游段支流以及沿岸集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水利施工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地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1)勘察与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2.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勘察设计单位提供)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施工单位提供)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施工单位提供) 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施工单位提供)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2026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以上人员如为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但须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人具有聘用关系的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业绩要求: 1.勘察设计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勘察设计业绩(验收或在建);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企业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施工业绩(验收或在建);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其他: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地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1)勘察与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主要人员: 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2勘察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勘察设计单位提供) 3.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不得担任其他正在施工的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施工单位提供) 3.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施工单位提供) 3.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施工单位提供)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2026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以上人员如为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但须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人具有聘用关系的证明文件)。 4.企业业绩要求: 4.1勘察设计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勘察设计业绩(验收或在建);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2施工企业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治理类似施工业绩(验收或在建);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任意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公司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牵头人提供)。(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且通过深度查验方式二进行查验(提供查询截图),未赋码或者无法查验、查验结果不一致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6.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无合同违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3年8月1 日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全事故等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未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有效期内不良行为名单,不存在限制投标、停业整顿及其他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惩戒情形。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相关承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①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本项目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执行;② 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良好,投标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水利施工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标书代写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11-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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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公告.pdf 2026-10-13 09: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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