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9日。
拟审批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500吨惰性吸附剂项目
建设地点:
**卫贤镇尚村村大海线北边门牌237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市****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年产500吨惰性吸附剂项目,位于**卫贤镇尚村村大海线北边门牌237号,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赁鹤****公司闲置厂房建设。主要生产设备:搅拌机、挤条机、养护箱、振动筛分机、断条机等;主要原料:硅藻土、水;工艺流程:原材料、水→搅拌→挤条成型→养护→自然晾干→断条→整粒筛分→入库。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肥田。
2、废气
搅拌机、筛分机、断条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5年修订版)通用涉 PM 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PM 限值 10mg/m3)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废挤条、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收回用生产。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废除尘袋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环境局**分局
受理地点:
****中心2****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0392—****588
落款日期: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