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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饶镇宅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
| 联饶镇宅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
| 联饶镇宅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正常 | ||
| 2026-10-14 00:00:00 | ||
| 2026-10-16 23:59:59 | ||
| 2026-10-13 17:27:51 |
| 联饶镇宅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联饶镇宅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联饶镇宅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联饶镇宅畔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13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总报价:****280.64元,经评审的投标价:****886.96元,投标报价下浮率:2.03%第二中标候选人:**省东****公司;投标总报价:****543.04元,经评审的投标价:****170.46元,投标报价下浮率:6.35%第三中标候选人:**市****公司;投标总报价:****329.53,经评审的投标价:****739.87元,投标报价下浮率:2.53%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元) | ****280.64元 | ||
| 质量承诺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然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二级建造师:粤244********0001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B(2020)****034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98953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14178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省东****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543.04 | ||
| 质量承诺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黄火荣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二级建造师:闽235********3433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闽**B(2025)****506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1194安全生产许可证:(闽)JZ安许证字[2020]070271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市****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329.53 | ||
| 质量承诺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马**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二级建造师:粤244********1017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B(2021)****704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62395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12002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县联饶镇政光路 18 号农业楼 102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冯先生 | 联系电话 | 137****296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297 |
| 联系地址 | **省**县**镇**大道中段建设大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10 月 14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 10 月 16 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详见**省招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盖章或签字):
日 期:2026年 10 月 13 日 日 期:2026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