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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0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114
通讯地址:****开发区多功能厅3楼生态环境处二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嘉晨2026年年产150万套新能源高压安全控制系统**项目 | **三江新区 | ******公司 | **华洁****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三江新区港园路西段31号2-3栋厂房,用地面积12988.32m2。项目拟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厂房改造成适合生产新能源商用车高压安全控制系统4条和新能源乘用车高压安全控制系统19条的标准化车间,购置新的商用、乘用高压安全控制系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拟形成年产150万套新能源高压安全控制系统的能力。 |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点胶和固化工序废气经整体负压抽风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使用低噪音、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环境保护标准的生产、运输等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品、废标签纸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无尘布、螺杆式空压机空气滤芯集中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单位处置;不合格原料暂存于来料不良品放置区,退回原料供应厂商。危险废物处置:废含有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胶桶和点胶针头、废润滑油、废油桶、车间空气过滤废滤芯、螺杆式空压机油滤芯、油气分离器滤芯、螺杆式空压机含油冷凝水、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