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南昌县莲西路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
江西-南昌-南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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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项目-**县莲西路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大队 开始公示时间:2026-10-13 18:03
项目名称 ****中心建设项目-**县莲西路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大队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6-10-13 18:03 至 2026-10-28 18:03
行政区划 **省-**市-**县 地块面积(m2) 10497.47
工业活动历史 2021年之前 活动历史 主要为旱地和坑塘
2021年至2025年 活动历史 主****排涝站
2025年至2026年 活动历史 主要为旱地
地块规划用途 地块规划为体育用地(A4),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省**市**县莲西路以东、斗南路以北
经度 115.924392 纬度 28.536604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6-07-20 至 2026-09-07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大队 单位联系人 杨唐仪 单位联系电话 181****5716
样品检测单位
********大队
土壤是否超标 否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无
地下水是否超标 否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无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肖启程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91****9573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杨瀚文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51****8935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省**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9楼东
报告主要结论

****中心建设项目-**县莲西路馆地块位于**省**市莲西路以东、斗南路以北。本项目地块整体四至范围为:****村安置房、南至斗南路、西至莲西路、北至力高君御都会。地块中心地理坐标:115.924392° E、28.536604° N,占地面积约10497.47 m2(合15.75亩)。地块历史上主要为旱地、坑塘水面等,根据****规划局提供的《莲西大道以东、南外环高速以北约15.75亩用地红线图--社区体育馆项目拟选址用地》,地块规划为体育用地(A4),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实施)、《**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等文件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委托,********大队(以下简称“我单位”)承担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选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作为此次调查的筛选标准。本地块初步调查工作主要结论如下:

(1)地块历史及现状

地块历史及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旱地和坑塘。2021年,为满足**村排涝需求,在地块****排涝站,用于统一收集并排放村内雨水至南侧约600 m处的莲西河。2025年,****排涝站进行重新选址,新站址位于本地块红线范围外东北侧。目前,原排涝站已拆除,地块地面经外来土方回填并整体抬高,所用填土来源于**市红谷滩区鸿政龙兴大街住宅项目(原为农用地),填土无异味、无可见污染痕迹。

(2)污染识别

2026年5月至7月,**鼎浩房地产****公司依据相关技术导则,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手段,系统开展了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专家意见,报告不通过专家评审。

我单位在接受业主委托后,在第一阶段调查成果基础上,对地块内部及周边潜在污染源进行了系统分析。初步确定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物随地表径流渗入本地块的潜在风险,同时对相邻地块进行了重点分析,识别出相应特征污染因子可能通过地下水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或粉尘进入地块内造成土壤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通过以上分析,初步确认本地块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可能性,认为需要进行布点采样工作。识别出的土壤和地下水特征因子有:pH、二硫化碳、氰化物、苯、氯仿、二氯乙烷、氯化物、硫酸盐、硫化物、苯胺、砷、铅、汞、镉、六价铬、氟化物、苯并[a]芘、动植物油、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

结合原**农药厂1964年投产、1996年停产的历史背景(生产周期长、年代久远,相关环评等环保管理资料缺失),本次调查严格依据《**省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附表2中“农药制造行业”对应的污染物清单,将A1、A2、A3、B1、B2、B3、B4、C1、C2、C3类全部分析项目纳入检测范围。在农药类指标方面,除赣环土壤〔2022〕1号规定的C2类农药指标外,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样品分别参照DB36/1282-2020、GB/T14848-2017、GB3838-2002等标准增补对应标准中涉及的农药类指标。此外,所有土壤样品依据《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05-2011),对65种VOCs进行了补充检测;地下水样品则依据《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39-2012),同步检测57种VOCs。为进一步预防污染因子遗漏,调查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土壤点位S2、S7及地下水点位GW3的样品开展有机物全扫描定性检测,筛选出在该地块中相对含量较高或检出频次较多的有机污染物作为特征因子。

(3)土壤环境监测

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项目组制定了初步采样工作计划并进行了第二阶段入场采样。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7个土壤柱状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2个对照点。现场采集了53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地块内41个,对照点12个)。土壤检测项目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1所列基本项目45项+其他特征因子82项(pH、铬、锌、锰、钴、硒、钒、锑、铊、铍、钼、氰化物、氟化物、1,3二氯丙烷、2,2-二氯丙烷、二溴氯甲烷、溴仿、1,1,2-三氯丙烷、六氯丁二烯、六氯乙烷、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3-二氯苯、1,2,4-三氯苯、1,2,3-三氯苯、苯酚、2-硝基酚、4-硝基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酚、2,6-二氯酚、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滴滴涕、六六六、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氯丹、灭蚁灵、六氯苯、七氯、三氯杀螨醇、p,p'-滴滴滴、p,p'-滴滴伊、敌敌畏、乐果、硫丹、阿特拉津、石油烃(C10-C40)、氨氮、二氯二氟甲烷、溴甲烷、氯乙烷、三氯氟甲烷、丙酮、碘甲烷、二硫化碳、2-丁酮、溴氯甲烷、1,1-二氯丙烯、二溴甲烷、一溴二氯甲烷、4-甲基-2-戊酮、2-己酮、1,2-二溴乙烷、异丙苯、溴苯、正丙苯、2-氯甲苯、4-氯甲苯、叔丁基苯、仲丁基苯、4-异丙基甲苯、正丁基苯、1,2-二溴-3-氯丙烷),合计127项。

(4)地下水环境监测

初步调查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点。共采集了4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块内3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35项+其他特征因子100项(铬、镍、钴、钒、锑、铊、铍、钼、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1,3二氯丙烷、2,2-二氯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二溴氯甲烷、溴仿、1,2,3-三氯丙烷、六氯丁二烯、六氯乙烷、氯苯、乙苯、二甲苯(总量)、苯乙烯、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2-二氯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总量)、硝基苯、苯酚、2-硝基酚、4-硝基酚、2,4-二甲基苯酚、2,4-二氯酚、2,6-二氯酚、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滴滴涕、六六六、氯丹、灭蚁灵、六氯苯、七氯、三氯杀螨醇、γ-六六六(林丹)、2,4-滴、克百威、涕灭威、敌敌畏、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毒死蜱、百菌清、莠去津、草甘膦、石油烃(C10-C40)、苯胺、氯乙烯、氯丁二烯、溴氯甲烷、1,1-二氯丙烯、环氧氯丙烷、二溴甲烷、一溴二氯甲烷、1.3-二氯丙烯、1,2-二溴乙烷、异丙苯、溴苯、正丙苯、2-氯甲苯、4-氯甲苯、叔丁基苯、仲丁基苯、4-异丙基甲苯、正丁基苯、1,2-二溴-3-氯丙烷、萘),合计135项。

(5)分析检测结果

经检测分析,地块内土壤各采样点中总铬、1,3二氯丙烷、1,1,2-三氯丙烷、1,2,3-三氯苯、2-硝基酚、4-硝基酚、二氯二氟甲烷、溴甲烷、氯乙烷、三氯氟甲烷、溴氯甲烷、二溴甲烷、异丙苯、溴苯、正丙苯、2-氯甲苯、4-氯甲苯、叔丁基苯、仲丁基苯、正丁基苯、1,2-二溴-3-氯丙烷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市地方标准)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其余指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经检测分析,地块内所有地下水采样点监测项目中钒、1,1-二氯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二溴氯甲烷、1,2,3-三氯丙烷、硝基苯、2,4-二氯酚、苯并[a]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氯丹、石油烃(C10-C40)、苯胺、一溴二氯甲烷、1,2-二溴乙烷指标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1,3二氯丙烷、溴仿、六氯丁二烯、六氯乙烷、1,3,5-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苯酚、2,4-二甲基苯酚、苊、芴、芘、灭蚁灵、氯丁二烯、溴氯甲烷、环氧氯丙烷、二溴甲烷、1.3-二氯丙烯、异丙苯、溴苯、正丙苯、2-氯甲苯、4-氯甲苯、叔丁基苯、仲丁基苯、4-异丙基甲苯、正丁基苯、1,2-二溴-3-氯丙烷满足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区域筛选值(Tap Water),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

综上,依据现有土地利用规划对应的本地块筛选标准,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可以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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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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