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3
****年产10万吨硫磺
及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年产10万吨硫磺及深加工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工作开展前期已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现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了解。本公示主要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硫磺及深加工项目
项目地址:秦皇****工园区内。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12853.16m2,其中1#生产车间1056m2,2#生产车间3900m2,原料库 2650m2,成品库1972m2,化验室和中控室 1156.56m2,公用工程站 684.6 m2,污水处理站 210 m2,导热油炉房198 m2,固废处理间1026m2。采购相关生产设备,实现年产10万吨硫磺及深加工产品建设规模。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总定员 38 人,其中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为 5人,生产工人28人。实行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00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途径
公众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获知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结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可通过指定网址下载,纸质版报告可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开发区绿色化工园永盛大街北侧50米
联系人:刘春雨
电话:133****4441 邮箱:****@163.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县城厚德路东侧聚贤苑小区15号商业楼4号门市
联系人:樊岩平
电话:152****1112 邮箱:****@qq.com
我单位将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如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编制单位、设计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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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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