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X1033沈阳市苏家屯区公路工程公司24套报废办公、电器设备整体转让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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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X1033****24套报废办公、电器设备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2026-10-13 18:05:52

挂牌日期:2026-10-13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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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X1033****24套报废办公、电器设备整体转让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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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万元(人民币元)
5工作日
2026-10-13
否
网络竞价
1、转让以现场实物为准,公告内容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现场查勘,成交后不得以实物差异为由异议、索赔或追责,请意向受让方慎重报价。 2、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报价后,即视为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确认自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受让资质,并自愿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导致的一切交易风险。 3、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3%)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 4、转让方收到交易平台发送的价款到账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署《小额资产交易合同》,交易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接、清(拆)运等工作。 5、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小额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本项目所有涉及的报废资产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解处理,达到环保无害化标准,并由购买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等)。 7、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对转让方以及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依法合规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9、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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