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江苏(徐州贾汪)地方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以采竞销)交易公告-徐州市贾汪区真旺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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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粳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4:30

(二)交易方式:****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分市场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线下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 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下载

1.2026年产粳稻购销**的权利(详细线下合同模板如附件公示所示)。

2. 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数量:

2026年产粳稻1500吨,分2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3质量要求:

必须是2026年产新稻,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粮食和市场执法部门处理。

粳稻质量要求:2026年产粳稻,等级国标二等及以上,出糙率≥79%,整精米率≥58%,水分含量≤14.5%,每高0.5%,扣量0.65%;高不足0.5%的,不计增扣量;杂质≤1.0%,谷外糙米含量≤2.0%,色泽气味正常,其他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规定二等标准及以上。品质指标宜存,黄曲霉毒素B1<10ug/kg,铅含量<0.2mg/kg,镉含量<0.2mg/kg,其他食品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指标标准,黄粒米按相关规定执行。扣量办法:按国家粮食增扣量标准执行,筛下物随车除皮带回,不符合质量指标的委托方有权拒收。

2.4入库价格:固定价,粳稻2620元/吨。

2.5轮入时间:2026年11月15日前

2.6交收地点:****江庄库区、**库区。

2.7入库方式:由中标方组织供货。

3、销售轮出粮食

3.1销售轮出的粮食为本次采购的粮食在未来时点轮出的粮食,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交易底价为仓库散装车板价:粳稻2640元/吨(2027年8月1-2027年9月30日出库)(详见交易清单),实际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3.2交收地点:****江庄库区、**库区。,详见交易清单。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委托方线下《购销**协议》(如附件三)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会员单位,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5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3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3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7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有关追加保证金及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线下协议。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203********100****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手续费1.5‰,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协议(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一周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6年11月15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采购阶段的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市场退还中标方销售阶段扣除手续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协议》中内容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八、联系方式

****:

赵经理 138****1099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

邓经理 137****7488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经理 181****6697

李经理 189****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经理 189****9170

会员报名:025-****0160

资金财务:025-****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82467。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一:《****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二:地方粳稻购销**双向交易清单-****.xlsx

附件三:线下购销**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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