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审批
新疆-克拉玛依-白碱滩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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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04MA79GMYYX1卢旭坤
何国东**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市**区(克拉****开发区)金西八街25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金西八街2588号
经度:85.014624 纬度: 45.558148****生态环境厅
2023-09-21
新环审〔2023〕224号****
2023-11-17140000
2229****
****0204MA79GMYYX1******公司
916********723299E******公司
916********723299E2023-12-01
2024-11-042024-11-29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2883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置1套年产30万吨聚酯切片生产装置,包括一套30万吨/年PET聚酯生产装置和2套15万吨/年固相缩聚(SSP)装置;1套年产12万吨可降解材料生产装置(9万吨/年PBAT和3万吨/年PBS,共用一套生产装置);以及配套建设的THF回收装置、热媒站、中央控制室、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分析检验室、实训设备室等设置1套年产30万吨聚酯切片生产装置,包括一套30万吨/年PET聚酯生产装置和2套15万吨/年固相缩聚(SSP)装置、1套年产12万吨可降解树脂生产装置用于生产聚酯切片以及配套建设的热媒站、中央控制室、成品仓库、罐区、分析检验室等
024年6月,由于PBAT、PBS可降解材料竞争压力大、供大于求的背景下,逸普新材料拟对一期建设的一套年产12万吨可降解材料生产装置(9万吨/年PBAT和3万吨/年PBS,共用一套生产装置,该生产装置为柔性生产装置)进行改造,近期用于生产12万吨的PET产品,委托****编制《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变动分析报告》,于2024年9月30日,对通过专家意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0月28日,出具“关于《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变动分析报告》申请备案的复函”,文号为“新环环评函[2024]638号”。根据备案复函,本项目一期工程年产12万吨可降解材料生产装置用于生产12万吨的PET产品,非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套年产30万吨聚酯切片生产装置,包括一套30万吨/年PET聚酯生产装置和2套15万吨/年固相缩聚(SSP)装置;1套年产12万吨可降解材料生产装置(9万吨/年PBAT和3万吨/年PBS,共用一套生产装置)设置1套年产30万吨聚酯切片生产装置,包括一套30万吨/年PET聚酯生产装置和2套15万吨/年固相缩聚(SSP)装置、1套年产12万吨可降解树脂生产装置用于生产聚酯切片
024年6月,由于PBAT、PBS可降解材料竞争压力大、供大于求的背景下,逸普新材料拟对一期建设的一套年产12万吨可降解材料生产装置(9万吨/年PBAT和3万吨/年PBS,共用一套生产装置,该生产装置为柔性生产装置)进行改造,近期用于生产12万吨的PET产品,委托****编制《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变动分析报告》,于2024年9月30日,对通过专家意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0月28日,出具“关于《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变动分析报告》申请备案的复函”,文号为“新环环评函[2024]638号”。根据备案复函,本项目一期工程年产12万吨可降解材料生产装置用于生产12万吨的PET产品,非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人工投料废气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送至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1#、2#、3#、4#、5#、6#)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汽提塔、THF回收装置等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送至有机热载体炉焚烧处理,通过45米高排气筒(7#)排放,非甲烷总烃、乙醛、四氢呋喃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污水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送至有机热载体炉焚烧处理,通过45米高排气筒(7#)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氨气、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有机热载体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通过45米高排气筒(7#)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6特别排放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特别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采暖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通过45米高排气筒(7#)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 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厂界边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要求;氨气、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物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控制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汽提塔废水、THF回收系统废水,经“中和+混合调节+脉冲厌氧+一段好氧+中沉”处理;过滤器滤芯清洗废水、切片废水、喷淋塔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曝气调节+气浮+混合调节+脉冲厌氧+一段好氧+中沉”处理;生活污水、分析化验室废水、除盐水植被系统废水、循环水冷却系统和锅炉定期排水,经“调节+一段好氧+中沉”处理。上述废水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05)表1****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剩余废水经厂区“二段接触氧化+二沉池+混凝反应+终沉池+高效过滤系统+消毒系统”处理,满足,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要求回用至生产工序。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强化一期和二期聚酯生产装置区、THF回收装置区(包括THF罐区)、泵区及装卸台、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原料罐区、热媒站(热媒储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及泵房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避免污染地下水;定期对厂区下游区域地下水和厂区周围土壤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最终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一)废气环保处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工艺装置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锅炉燃烧废气。PTA、IPA投料废气分别采用负压收集送至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统一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瓶用PET聚酯生产线工艺装置废气经“工艺塔+汽提塔”,由热载体炉(安装有低氮燃烧器)焚烧处理后经45m(7#)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可降解材料生产线(生产PET)工艺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经“工艺塔+汽提塔”预处理后,由热载体炉(低氮燃烧器)焚烧处理后通过45m(7#)高排气筒排放;装有低氮燃烧器的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45m(7#)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碱喷淋+有机热载体炉焚烧(装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7#)排放。 对工艺装置中结晶床、预热器、主反应器,加热氮气反应及输送产生的废气粉尘,分别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的有机物进入氮气净化系统后循环生产不外排;储罐废气采用氮封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的影响。 (二)废水环保处理设施 项目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900m3/d****处理站处理全厂的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低浓度废水、中浓度废水以及高浓度废水。低浓度废水(生活污水、分析化验室废水、除盐水制备系统废水、采暖锅炉定期排水和循环水冷却系统排水等)经“一段好氧+二段好氧+二沉池”处理,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另一部分废水经“二沉池+混凝反应池+终沉池+高效过滤系统+消毒系统”处理后,最终进入**池用于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中浓度废水(过滤器滤芯清洗废水、切片废水、喷淋塔废水、地坪冲洗废水以及设备清洗废水等)经“曝气调节+气浮”后进入高浓度废水混合调节池与高浓度废水统一处理;高浓度废水(生产PET装置产生的工艺汽提塔废水),经“中和+混合调节+脉冲厌氧+一段好氧+二段好氧+深度处理+中沉”处理,最终进入**池用于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 (三)噪声环保处理设施 项目采用安装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采用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产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废过滤物、不合格品、PTA、IP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固相缩聚系统收集的粉尘、污水站生化污泥、废除尘布袋、除盐水反渗透膜等)和危险废物(废弃过滤器滤芯、分析实验室废试剂、废热媒油、废机油、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不合格品(PET)外售给**博赢****公司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PTA、IPA投料)、固相缩聚系统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回用;除盐水反渗透膜、污水站生化污泥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在一般固废仓库内暂存,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合规化处置。 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弃包装材料、手套、****实验室废试剂定期交由**亿****公司处置;废弃过滤器滤芯、废热媒油、废变压器油等,目前未产生,后期产生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 **一座占地面积为660㎡的一般固体废物仓库,用于存放全厂的一般固废;**一座占地面积为300㎡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用于存放全厂的危险废物,地面和墙裙均做防渗处理,设有围堰和分区,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要求,并设置有《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定的专用标志。
(一)废气环保处理设施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工艺装置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锅炉燃烧废气。PTA、IPA投料废气分别采用负压收集送至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统一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瓶用PET聚酯生产线工艺装置废气经“工艺塔+汽提塔”,由热载体炉(安装有低氮燃烧器)焚烧处理后经45m(7#)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可降解材料生产线(生产PET)工艺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经“工艺塔+汽提塔”预处理后,由热载体炉(低氮燃烧器)焚烧处理后通过45m(7#)高排气筒排放;装有低氮燃烧器的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45m(7#)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碱喷淋+有机热载体炉焚烧(装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7#)排放。 对工艺装置中结晶床、预热器、主反应器,加热氮气反应及输送产生的废气粉尘,分别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的有机物进入氮气净化系统后循环生产不外排;储罐废气采用氮封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的影响。 (二)废水环保处理设施 项目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900m3/d****处理站处理全厂的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低浓度废水、中浓度废水以及高浓度废水。低浓度废水(生活污水、分析化验室废水、除盐水制备系统废水、采暖锅炉定期排水和循环水冷却系统排水等)经“一段好氧+二段好氧+二沉池”处理,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另一部分废水经“二沉池+混凝反应池+终沉池+高效过滤系统+消毒系统”处理后,最终进入**池用于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中浓度废水(过滤器滤芯清洗废水、切片废水、喷淋塔废水、地坪冲洗废水以及设备清洗废水等)经“曝气调节+气浮”后进入高浓度废水混合调节池与高浓度废水统一处理;高浓度废水(生产PET装置产生的工艺汽提塔废水),经“中和+混合调节+脉冲厌氧+一段好氧+二段好氧+深度处理+中沉”处理,最终进入**池用于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 (三)噪声环保处理设施 项目采用安装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采用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产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废过滤物、不合格品、PTA、IP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固相缩聚系统收集的粉尘、污水站生化污泥、废除尘布袋、除盐水反渗透膜等)和危险废物(废弃过滤器滤芯、分析实验室废试剂、废热媒油、废机油、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不合格品(PET)外售给**博赢****公司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PTA、IPA投料)、固相缩聚系统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回用;除盐水反渗透膜、污水站生化污泥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在一般固废仓库内暂存,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合规化处置。 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弃包装材料、手套、****实验室废试剂定期交由**亿****公司处置;废弃过滤器滤芯、废热媒油、废变压器油等,目前未产生,后期产生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 **一座占地面积为660㎡的一般固体废物仓库,用于存放全厂的一般固废;**一座占地面积为300㎡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用于存放全厂的危险废物,地面和墙裙均做防渗处理,设有围堰和分区,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要求,并设置有《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定的专用标志。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对大气、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严格落实碳排放控制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预防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并持续优化。 (八)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程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并将工程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 (九)工程建成后3至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运营期大气、地下水和土壤等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四、工程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控制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工程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工程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取得(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建设一座全厂应急事故池(容积为1500m3)、一座雨水收集池(容积为1500m3)以及一座消防水池(容积为1900m3),用于全厂应急使用。 ****于2023年9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9月8日完成了备案,备案证号为:650704-2023-034-L。 ****委托**科盟工程****公司针对“****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编制《****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根据监理总结报告,建设过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对厂区防渗的要求。 2023年11月,首次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9.8 0 0 0 19.8 19.8
0 6.336 0 0 0 6.336 6.336
0 0.01 0 0 0 0.01 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2486 0 0 0 22486 22486 /
0 0.028 28.45 0 0 0.028 0.028 /
0 1.6 46.02 0 0 1.6 1.6 /
0 0.01 12.34 0 0 0.01 0.01 /
0 0 24.65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运营期汽提塔废水、THF回收系统废水,经“中和+混合调节+脉冲厌氧+一段好氧+中沉”处理;过滤器滤芯清洗废水、切片废水、喷淋塔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曝气调节+气浮+混合调节+脉冲厌氧+一段好氧+中沉”处理;生活污水、分析化验室废水、除盐水植被系统废水、循环水冷却系统和锅炉定期排水,经“调节+一段好氧+中沉”处理 上述废水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05)表1****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剩余废水经厂区“二段接触氧化+二沉池+混凝反应+终沉池+高效过滤系统+消毒系统”处理,满足,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要求回用至生产工序。 项目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900m3/d****处理站处理全厂的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低浓度废水、中浓度废水以及高浓度废水。低浓度废水(生活污水、分析化验室废水、除盐水制备系统废水、采暖锅炉定期排水和循环水冷却系统排水等)经“一段好氧+二段好氧+二沉池”处理,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另一部分废水经“二沉池+混凝反应池+终沉池+高效过滤系统+消毒系统”处理后,最终进入**池用于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中浓度废水(过滤器滤芯清洗废水、切片废水、喷淋塔废水、地坪冲洗废水以及设备清洗废水等)经“曝气调节+气浮”后进入高浓度废水混合调节池与高浓度废水统一处理;高浓度废水(生产PET装置产生的工艺汽提塔废水),经“中和+混合调节+脉冲厌氧+一段好氧+二段好氧+深度处理+中沉”处理,最终进入**池用于冷却循环水补充用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排放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05)及修改单表1****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要求;厂区回用水排口排放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要求回用至生产工序的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运营期人工投料废气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送至脉冲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1#、2#、3#、4#、5#、6#)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汽提塔、THF回收装置等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送至有机热载体炉焚烧处理,通过45米高排气筒(7#)排放,非甲烷总烃、乙醛、四氢呋喃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污水站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送至有机热载体炉焚烧处理,通过45米高排气筒(7#)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氨气、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有机热载体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通过45米高排气筒(7#)排放, 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6特别排放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特别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采暖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通过45米高排气筒(7#)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工艺装置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锅炉燃烧废气。PTA、IPA投料废气分别采用负压收集送至脉冲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统一经15m高排气筒(1#)排放;瓶用PET聚酯生产线工艺装置废气经“工艺塔+汽提塔”,由热载体炉(安装有低氮燃烧器)焚烧处理后经45m(7#)高排气筒排放;新增可降解材料生产线(生产PET)工艺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经“工艺塔+汽提塔”预处理后,由热载体炉(低氮燃烧器)焚烧处理后通过45m(7#)高排气筒排放;装有低氮燃烧器的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45m(7#)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碱喷淋+有机热载体炉焚烧(装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7#)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1#排气筒(DA002)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的要求;7#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乙醛、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的要求;7#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林格曼黑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7#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以及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的要求。
2 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 厂界边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要求;氨气、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挥发物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控制要求。 对工艺装置中结晶床、预热器、主反应器,加热氮气反应及输送产生的废气粉尘,分别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中的有机物进入氮气净化系统后循环生产不外排;储罐废气采用氮封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的影响。 厂界边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中表9的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物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控制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 项目采用安装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采用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强化一期和二期聚酯生产装置区、THF回收装置区(包括THF罐区)、泵区及装卸台、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原料罐区、热媒站(热媒储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及泵房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避免污染地下水;定期对厂区下游区域地下水和厂区周围土壤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委托**科盟工程****公司针对“****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编制《****年产72万吨差别化聚合物新材料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根据监理总结报告,建设过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对厂区防渗的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最终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生产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废过滤物、不合格品、PTA、IP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固相缩聚系统收集的粉尘、污水站生化污泥、废除尘布袋、除盐水反渗透膜等)和危险废物(废弃过滤器滤芯、分析实验室废试剂、废热媒油、废机油、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不合格品(PET)外售给**博赢****公司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PTA、IPA投料)、固相缩聚系统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回用;除盐水反渗透膜、污水站生化污泥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在一般固废仓库内暂存,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合规化处置。 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弃包装材料、手套、****实验室废试剂定期交由**亿****公司处置;废弃过滤器滤芯、废热媒油、废变压器油等,目前未产生,后期产生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 **一座占地面积为660㎡的一般固体废物仓库,用于存放全厂的一般固废;**一座占地面积为300㎡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用于存放全厂的危险废物,地面和墙裙均做防渗处理,设有围堰和分区,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要求,并设置有《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定的专用标志。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对大气、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或消除对大气、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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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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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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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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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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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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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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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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