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大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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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受****的委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一、本项目的施工指标工程等别Ⅲ,属于中型项目,关于招标文件中资格业绩和加分业绩要求: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坝高不少于28.45米、51.21米、51.21米的业绩,没有明确是什么类型的业绩要求,是否小一型、小二型水利水电工程坝高的业绩,还是要求中型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坝高的业绩 问题2、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业绩与项目所在地匹配要求为:提供3个近5年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小于2494.54万元的水利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履约业绩。而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业绩和加分业绩均为坝高业绩的要求,是否需要统一标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本项目类似业绩是根据**省水利工程“机器管招投标”模块化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施工)(施工指标)填报自动牵引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要求满足工程业绩年限、特征指标及证明材料,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即可,无工程等别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办法前附表 “3、履约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评判标准与招标文件中对企业业绩的评判标准一致。履约业绩的判定与资格评审、商务评审环节所涉及的准入业绩、加分业绩不冲突,可重复使用,也可分别选择。”,据此,履约(类似)业绩与准入业绩、加分业绩分属资格评审、商务评审等不同评审环节,按各自设定的业绩指标独立认定,无需统一标准。标书代写

问题二:招标公告4.3业绩要求中,“类似业绩的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请问补充哪些证明材料可以认可**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中体现大坝坝高可否作为有效的证明材料请明确

回复:不可以;根据招标公告4.3入围业绩要求、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均不能明确区分的,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组成文件及附件,包括已标价或批复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等能够反映各工程类型(专业)对应工程量的内容;

(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及相应施工质量评定资料;

(3)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或审计文件;

(4)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含重大设计变更批复)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

(5)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或签认的相关文件、报告。

问题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6.4条款中第2点“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要求是否同步作为项目负责人“入围业绩要求”如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中对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要求,但没有可加分的类似业绩或类似业绩不满足指标要求,是否会导致投标文件废标请明确。标书代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1)招 标 人:****

地 址:****水利局内

联 系 人:王玲成

电 话: 153****7788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省**市**区菱角山街道**北路**名居公寓楼1-1801室

项目负责人:李黎

项目组其他成员:贾灵敏、王华兵

电 话:180****7520

传 真:0746-****598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水利局

地 址:**市**路1号

电 话:0746-****554


答疑说明文件.pdf
澄清公告.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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