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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6年10月12日我局共受理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0470-****964
通讯地址:**市****九中院内南教学楼
邮 编:02141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编制单位 |
| 1 | ****灵泉矿**回风立井工程 | **市**区 | **** | **汇远****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