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苏仙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项目三标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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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项目三标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就**市**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项目三标组织公开招标,现就投标人所提疑问统一回复如下:

问题一、截洪沟、排水沟材料在初设文本、初设图纸、概算清单中不一致:

(1)初设文本5.2.2.3截洪排水设计中,截洪沟采用MU30浆砌石,排水沟采用MU15砖砌;

(2)初设图纸中标注为浆砌石、说明中为C25砼;

(3)概算清单中截洪、排水沟均为C25砼。

请招标人明确执行标准。

回复:截洪沟采用MU30浆砌石,排水沟采用C25砼。

问题二、垂直阻隔,现浇素混凝土桩在初设文本中、初设图纸、概算清单中参数不一致,请招标人明确执行标准。

回复:防渗墙采用直径800mm,桩中心间距600mm。

问题三、初设文本和图纸中,河道底泥填埋地不一致:初设文本中底泥填埋地为三十四(不属于本标段)而初设图纸中底泥填埋地为三十六,请招标人明确执行标准。

回复:河道底泥干化后转运至污染源三十六集中填埋阻隔。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29日。标书代写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市苏园东路六号创新创业总部大楼5楼507室

联 系 人:刘娟

电 话: 182****22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市青年大道福郴大厦3单元7楼

项目负责人:艾莉(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33****7707

传 真:0735-****386


答疑说明文件.pdf
澄清公告(项目负责人签字版).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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