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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港航运枢纽配套物流体****中心)建设项目
投标有效期**的通知(2)
各投标人:
湘西港航运枢纽配套物流体****中心)建设项目于2026年5月20日完成开标评标工作。原投标有效期2026年10月17日届满,因收到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对投诉事项开展调查处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已按要求暂停,在原投标有效期内无法完成后续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本项目原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统一**至2027年1月17日止。标书代写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投标人如同意本次延期,请于2026年10月17日17时00分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有效期延期回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同意**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及其他全部实质性内容。如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同意**投标有效期。标书代写
2、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有效期失效后,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地 址:****社区深水码头后(湘西港办公区1栋)
联 系 人:向国露
电 话:182****9668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吉盟和谐苑3栋1单元505
电 话:137****6662、 134****6102
传 真:0743-****118
电子邮件:****@163.com
行政监督:**县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3-****305
附件
投标有效期延期回执
致:****
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不同意)将“湘西港航运枢纽配套物流体****中心)建设项目”原投标有效期及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统一**至2027年1月17日的要求。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