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三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铸造行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进展滞后,179家铸造企业中仍有143家未达到行业排放控制要求。
二、责任单位
**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
****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规划局、市税务局、****管理局。
四、整改目标
完成铸造行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全市铸造企业达到行业排放控制要求。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开展摸底排查,按照“整治提升一批、规范完善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的总体工作要求,2024年12月底前,“一企一策”形成全市铸造行业整治任务清单。对具备整改提升条件、有提升改造意愿的企业,列入整治提升;对排污设施不完善、排放不达标的企业,立查立改,规范完善;对无法完善合法手续,达不到整治要求的清理退出该行业,明确整治类型和完成期限。
(二)针对铸造行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行业执法监管,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工作。
(三)持续开展工业“散乱污”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铸造“散乱污”立行立改到位。
七、整改完成情况
我区对照整改目标和时限,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一是铸造行业整治方面:**区共梳理出42家企业,其中列入整治提升21家,列入清理退出18家,列入现场达标监管3家,已全部完成分类整治。二是针对省督反馈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用电监控线索及夜间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铸造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发现环境问题10个,其中环境违法问题2个,共立案查处2个。三是持续开展工业“散乱污”整治工作,2024年至今未发现新增铸造类工业“散乱污”企业。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0月13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向**区攻坚办反映。
监督电话:0511-****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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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