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类物资供应商,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工程类集中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清单》(附件1);
1.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据实填写);
二、投标须知
2.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的工程类物资,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与履约能力;
(3)提供的物资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能够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出厂检验报告或相关认证文件;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承诺书或信用查询截图);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需提供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2 投标文件组成:
(1)《集采承诺书》(附件2);
(2)报价清单(注明税率及开票类型)并注明含税/不含税口径、单价及合计金额);
(3)以上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牛皮纸袋密封;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装订成册,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文件统一密封于牛皮纸袋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开标前不得开启;标书代写
(5)逾期送达或未按本公告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2.3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后24小时内向我司缴纳金额为人民币元伍仟元整(小写:¥5000.00 元)的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足额、按时缴纳的,视为放弃中标,我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责任;该保证金仅用于担保供应商全面、适当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不得挪作他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服务期满、履行完毕且供应商无违约行为、无未结清款项及未解决的质量、 服务问题的,我司将在合同终止后 2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若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我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弥补损失,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将继续向供应商追偿不足部分。
三、投标事项
3.1 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6日(10个工作日)。
3.2 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下午14:30前;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现场提交(地址:****宾馆红培中心一楼1020室);
3.3 集采会议:
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下午14:30整;
地点:****宾馆红培中心一楼1020室;
请各供应商提前三十分钟到达教学楼一楼休息室签到等候,以便顺利召开集采会议。
四、事项说明
4.1 报价原则:供应商自愿提交报价方案,若方案被采纳,我司仅依据报价方案支付所采购货物的价款,合同期内我司不接受单价变动,且我司不对方案本身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应自行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供应数量等因素慎重报价。
4.2 采购意向:供应商提交报价方案并不意味着我司有采购意向,我司不保证向方案提供企业采购任何服务,方案的提供与采纳不构成我司的采购承诺,最终以成交确认订立的书面合同为准。
4.3 沟通配合:在采购过程中,我司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供应商参与咨询答疑等对接活动,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积极配合。
4.4配送服务:中标供应商需按照我司规定的时间和运输条件,免费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确保物资及时、安全送达。
五、特别声明
5.1 本公司保留终止招标或重新集采的权利。
5.2 投标方须自行承担投标相关费用。
集采联系人:
袁女士:139****8845
附件:
1.采购需求清单
2.集采承诺书
3.配送规模、地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