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9分钟前 | 公 开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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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年9月28日,贵院作出(2026)皖152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淮****公司对******公司(以下简称“恒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事务所作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拟聘请审计机构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和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专项核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8日,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倪敬国,其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为高志红,注册地为**省**县柏林乡秦家桥街道。 恒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高志红、倪敬国,其中高志红认缴出资比例为60%,倪敬国认缴出资比例为40%。公司经营范围为新型墙体材料蒸压粉煤灰砖、加气块、新型加气板材、干粉砂浆、破碎建筑垃圾、废弃石料、机制砂、水泥稳定碎石加工、生产、销售。 ****公司的财务相关资料而言,管理人目前持有: 1. 恒创公司的涉诉、涉执行文书; 2. 恒创公司会计凭证、明细账(以债务人已移交为限); 3. 恒创公司基本户****银行流水。 基于上述基本情况,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招****公司进行审计/专项核查。 二、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具体采用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拟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审计机构应按照本公告记载的参选文件要求,向本公告指定地址【**省****广场A座41****事务所,于欢,151****9720】发送遴选的材料。参选文件送达管理人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以管理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在参选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参选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标书代写 (二)评标 管理人收到各参选审计机构的参选文件后,将于3日内对参选审计机构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评标。管理人确定中标审计机构后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中标审计机构。 参加本次遴选的审计机构的参选文件管理人收到后将不予退还,请各参选审计机构做好备份。 管理人将报名及评审****人民法院后,由管理人与入选机构签订委托审计合同。 三、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要求 1.参选机构****人民法院审计机构名册; 2.参选机构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3.参选机构与债务人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审计的利害关系,无其他依规定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 4.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开展审计工作,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全面审查债务人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资产; 2.全面审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所有者权益等事项,依法及时调整账目、报表; 3.和管理人一同驻场组织对债务人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好债务人的呆账、坏账的核销;处理好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5.配合管理人审核债务人的债权,与管理人共同编制债权债务清册,必要时应配合管理人的驻场安排; 6.协助处理纳税申报、税务债权核查等税务事宜; 7.依据管理人持有的债务人现有资料,出具审计报告(基准日为破产清算受理日),如现有资料不足以出具审计报告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基准日为破产清算受理日)。前述审计/专项核查的范围****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之日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收支、所有者权益等,并重点关注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等不实出资行为,债务人成立以来是否有资产转移行为;债务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履行告中明确披露。 8.协助管理人处理税务申报、税****税务局工作人员等税务事宜; 职务或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占用和挪用债务人资金行为,是否存在与债务人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虚假交易等行为,是否存在损害债务人、债权人的其他不当行为;债务人股东与债务人之间是否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形。如存在上述行为和情形,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说明并在审计报告/核查报 9.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0.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对应的专业服务; 11.专门审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账,****公司成立以来: (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恒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公司及债权人的不当****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人格混同独立发表意见; (2****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若有上述行为,审计机构应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3)审查处理涉税问题,协助管理人进行税务筹划、所得税汇算清缴等事宜; (4****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之间的大额资金往来及其性质; (5****公司为关联企业、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6****公司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 (7)出售(包括购买、以房抵债、实际交款数额等)、出租情况; (8)集资情况及本息偿还情况; (9)根据管理人工作需要提供的其他专项审计服务。 审计机构应当对债务人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行为进行全面重点审计/核查。审计/核查中如发现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等行为,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管理人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 《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当然适用并约束应聘中介机构。 管理人依程序确认审计机构后,审计机构应于3日内开展工作、接收材料,出具基准日为破产清算受理日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核查报告的工作时间为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要**的,需经管理人审核同意,但总的**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月度、季度税务申报等税务工作将持续至破产清算程序结束。 四、参选文件制作要求 (一)参选文件的编写 1、参选人应仔细阅读遴选文件的相关内容,参加遴选视同接受本次遴选的所有要求和安排,管理人有权对遴选过程中的所有问题作出解释。参选人须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2、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密封提交。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二)参选文件内容和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和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参选审计机构授权委托人的授权书和受托人的联系方式 3.信用良好承诺书各一份; 4.参选机构已****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名册的相关证明; 5.机构或审计人员参与破产清算企业审计的经验说明材料一份; 6.报价方案(包括费用计算标准等,报价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且质优价廉的报价将获得优先考虑),且应包括两个报价方案,具体包括破产清算受理日审计报告的报价方案、破产清算受理日专项核查报告的报价方案(在现有财务资料不满足审计要求的情况下); 7.承诺书。至少应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法院做好审计工作;(4)出具的审计报告/专项核查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遴选文件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拟报名参与遴选的审计机构需要了解债务人相关信息的,可向管理人来电咨询。 联系方式: **省**市**区**路288****广场A座41层******事务所,杜律师,133****3605。 ****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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