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 采购人 )拟开展股权投资项目,根据工作需要,现就该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诚邀符****事务所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股权投资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数量:1家
(三)采购控制价:45万元(该价格为含税包干价,包含人工费、办公费、差旅费、食宿费、资料费、函证费、快递费、报告编制修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四)投资项目情况:该投资项目为股权投资项目,**对象为**的A****公司,该公司资产总额约为80亿元。****公司****公司,****基地。本次****公司****公司,暂估为6家法人主体,实际尽调法人主体数量发生增减,合同包干价格不作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评估该风险。
(五)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25个自然日内提交尽调报告初稿,30个自然日内提交正式报告。
(六)项目风险提示:本股权投资项目存在暂停、终止、投资方案重大变更等不确定性,中介机构已完成的合格工作按约**算费用,但不得主张未实际开展服务对应的报酬;尽调范围可根据采购人投资决策需要合理调整,涉及交付时间变动的,由双方协商书面确定。
****公司开展全面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
1.主体资格、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包括设立、变更、出资情况、实际控制人认定等);
2.公司治理结构、内****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主要资产权属状况及权利负担(包括土地、房产、知识产权、设备等);
3.重大合同的法律效力、履行状态及潜在违约风险;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的法律合规性;
4.税务法律合规情况;
5.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6.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的法律分析;
7.行业资质与行政许可;
8.目标公司对外投资的法律状态;
9.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
10.其他与本次投资相关的法律事项。
1.出具正式《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须真实、准确、完整,风险揭示充分,结论依据明确;
2.根据投资方要求出具与项目投资决策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3.针对法律风险提出处理建议或解决方案;
4.草拟和审查项目投资的章程、合同、协议等文件;
5.在投资前参与与**方的谈判;
6.配合投资方完成决策审批流程,并根据审批要求配合出具相应的补充材料。
注:由于项目投资具有不确定性,采购人将根据服务成果支付费用,具体为合同签订后先支付20%前期费用,完成第(1、2)项服务内容的,累计支付至80%费用(含前期费用),后续根据工作需要,完成(3、4、5、6)项服务内容的支付剩余20%费用。
****事务所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设立并处于正常执业状态5年(含)以上,且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5人(含);
****公司证券法律业务资质:按照《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已在中国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首次备案,且备案处于有效状态。****分所具备相关资质均可,若总所具备相关资质,则投标文件需包含总所授权书。)
(三)信用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记录名单;在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 **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查询无重大行政处罚信息及行业处分信息。
1.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2.团队负责人须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资格证,且连续执业10年及以上,具有近3****公司股权投资、并购或证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业绩;
3.其余团队成员具有3年(含)及以上的执业经验,****公司证券法律业务的执业经历。
供应商须书面承诺符合下列情形,并同意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根据****公司信息进行核查,如存在冲突应主动书面告知,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委托代理关系或利害关系;
2.与投资方负责人无经济利益关系;
3.未就同****公司或利益相对方提供证券法律服务;
4.与本项****事务所无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
隐瞒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报价一览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包括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及总所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4.资格证明材料,****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正常执业、执业律师人数等证明;中国证监会证券法****分所投标的须提供总所授权书); 信用中国 及 **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查询记录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每份材料在落款或首页加盖公章,不要求逐页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整本须加盖骑缝公章;
5.团队配置方案(需包含团队组成人员、团队律师简历、相关资格证书、服务经历证明材料等);
6.服务承诺(需包含保密承诺、服务质量保障机制、违约责任承担方式、非联合体报价、不转包不分包承诺等。同时,需承诺中标后配合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若审查后不符合相关条件,则按照报价由低至高依次递补。);
7.成本测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差旅食宿费用、函证费用、报告编制修改费用、管理费及税费等,所有成本费用应逐项列明合计金额)。
1.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为万元,成交价即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结合项目实际、自身实力以及市场行情自行报价并承担风险。
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控制价,否则作无效处理。
5.供应商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即视同已完整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认可本采购公告全部条款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为全费用包干价、尽调法人主体数量为暂估、股权投资项目存在暂停、终止、方案调整等不确定性、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利害关系回避、成果交付及全部服务要求;供应商已充分评估项目全部工作量、现场难度及潜在风险,报价已覆盖全部工作内容,后续不得以工作量预估偏差、项目情况变化等理由提出加价或变更合同价格。
1.投标文件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并在文件骑缝处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修改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方为有效。
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邮寄在途风险。加急标书代写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7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二)投标文件送达:现场送达(地址:**市珠江大道**投资楼16楼1605);邮寄送达(收件人:崔明月,收件地址:**市珠江大道250号**投资楼16楼1605,联系电话:181****2115)。
采购****小组开展评审工作,****小组对提交响应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签字盖章、密封情况、资格条件等,最终以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作为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按报价由低至高依次递补,递补供应商仍须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有效。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与其签署服务合同。
(一)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二)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串通。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或成交资格。
(三)律所及服务团队对尽调****公司商业秘密、交易信息、采购方内部资料等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免除。
(四)异常低价审查
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供应商报价低于全部有效报价平均值50%的;
(2)供应商报价低于次低有效报价50%的。
2.触发异常低价审查的,评审小组直接依据投标文件中已提交的成本测算材料进行审查。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本测算材料,或成本测算材料未逐项列明费用项目及合计金额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供应商成本测算表中各项成本合计金额高于其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合计金额低于投标报价的,进入正常评审。
4.****小组认定存在恶意低价竞争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可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后续采购资格审查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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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