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关于印发**回族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党办〔2021〕67号)等有关规定,现拟对**县**河美丽河湖建设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
**县**河美丽河湖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
**河**段,治理河段依次经过王团镇、田老庄镇、丁塘镇、**镇,治理范围为八里沟至干湾沟总长30.3km。
三、建设期限
2026年5月-2027年10月
四、主要内容
本项目治理河道为**河**段,河段依次经过王团镇、田老庄镇、丁塘镇、**镇,治理范围为八里沟至干湾沟总长30.3km,干流治理边界为**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内。
(一)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
1.高边坡生态治理4处共计3.74km。
2.已建岸线生态化改造29.14km,改造坡面面积28.30h㎡。
(二)河道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工程
豫海湿地生态提升工程生态修复面积12.56h㎡,种植挺水植物12.56h㎡。
(三)滩区生态修复工程
滩区生态修复共计20处,修复面积206.77h㎡。
(四)入**生态化改造工程
1.入**生态化改造5处,总面积42.85h㎡,包括:西河入**生态化改造治理面积22.2h㎡;边浅沟入**生态化改造治理面积5.62h㎡;红果子沟入**生态化改造治理面积1.67h㎡;边桥沟入**生态化改造治理面积13.36h㎡。
2.洞子沟入****生态护岸10处总长3.76km,高边坡生态治理10处总长2.37km。
(五)再生水利用工程
****处理厂湿地补水工程对现状1#湿地至3#湿地再生水回用管道进行改造,并**管道至5#湿地,改造及新铺设湿地补水管道总长4.63km,配套建设各类建筑物46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范围内及可能受项目建****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的支持程度;
(2)您认为本项目实施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有哪些;
(3)您认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有哪些;
(4)对于本项目的实施,您有哪些具体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示说明
本次公众意见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县团结北街56号
联系人:马小宁 联系电话:138****5470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市******商务中心C座2004
联系人:马玉 联系电话:173****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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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